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资本保证金的请示》(天平保发〔2009〕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人民币3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八日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资本保证金的请示》(天平保发〔2009〕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人民币3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