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2007 年 11 月人口变动、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抽取工作已完成,现将抽中单位名单 ( 见附件 )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县 、区 对抽中的样本单位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 1、乡、村级单位名称、地址代码和调查小区的行政隶属是否变更; 2、属性是否有变动 ,〔县(区)、镇、乡村标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 国统字[ 2006 ] 60 号 ) 中统一规定的三位代码,具体为: 111 主城区, 112 城乡结合区, 121 镇中心, 122 镇乡结合区, 123 特殊区域, 210 乡中心, 220 村庄 〕 ; 3、调查小区是否属于水库移民区、拆迁区;最近是否发生过重大的自然灾害或群体治安事件。 以上核实情况如有变动请在样本单位名单表的F栏说明。 二、上报时间。 9月5日前各县区将已核实的辖区内各县(市、区)样本单位名单反馈我局人口科。地址邮件地址:nnrkk@163.com。 附件(略)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