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委)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党委、纪委,厅管厅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纪委,厅机关各支部(处室): 现将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张建康在全省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省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张建康
2007年8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省纪委近期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的精神,交流、总结上半年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对下半年工作提一些要求。
一、上半年工作的回顾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围绕交通系统做好“三个服务”、促进“五个发展”的中心工作,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努力打造廉政交通,为又好又快地建设“惠民交通”提供了较好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认真贯彻落实了省纪委全会精神。年初,省纪委十次全会、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一是召开会议提出贯彻意见。厅党组召开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交通部廉政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工作,部署了今年任务。郭剑彪厅长在会上作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讲话。二是落实责任分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驻厅纪检组和各市局(委)纪检组(纪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制订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划分了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落实了主抓部门和协助部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协助党组(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所属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各市交通局(委)都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深化了反腐倡廉教育。今年以来,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工地工作。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探求校园廉政文化的方法和途径。二是在全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中开展了“廉政题材影片进工地”活动,推进了工地的廉政文化建设。三是加强了经常性教育。坚持节前廉政教育,编发了廉政宣传资料,发送廉政短信。7月中旬,厅党组举办了交通局长培训班,其间,邀请了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作了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使市、县交通局长受到了一次很好的廉政教育。7月10日,组织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旁听了赵詹奇案件的一审判决,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各级交通部门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舟山市交通委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等,全省交通系统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三)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今年第5期刊登了《省交通厅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信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望交通厅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全省交通系统这方面工作的指导”。为贯彻落实好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驻厅纪检组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进度要求。转发了省纪委《关于构建具有浙江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专题报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加快构建工作,争取年底前建立起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各市交通局(委)都加快了构建工作的进度。杭州市交通局建立健全了交通工程招投标细则、交通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客货运、驾培、维修等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规定等74项制度。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各地按照省厅的要求,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湖州市交通局结合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在系统内开展了财务大检查,落实了财务制度。三是推进“科技促建”。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了推进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力度,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共有5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46项已经完成了系统建设,正在推广,预计到10月底,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将实现网上审批。“浙江交通行政处罚网上督查系统”已基本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厅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八条规定”为重点,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中央纪委“八条规定”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是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纪委“八条规定”颁布后,驻厅纪检组下发了通知并专门召开会议,强调了纪律要求和政策界限,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依托浙江交通网站开设了专栏,滚动提示“八条规定”的政策内容和时间界限;通过漫画、文字组合的方式制作了宣传栏,进一步强化了教育效果。在自查自纠阶段,省厅还设计了《贯彻落实中纪委“八条规定”对照自查表》,下发给党员干部填写,列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等工作。对转任、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对违纪者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掌握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宁波市交通局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进行了座谈,以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衢州市交通局通过“三查三看”的方法对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八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五)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狠抓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一是重点抓好招投标环节。推行资格预审等办法,不断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监督,积极防范“围标”、“串标”行为。温州市交通局从抓好专家队伍建设入手,扩充调整了全市交通工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建立了廉政档案,加强了业务、法制、廉政等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二是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了2006年度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设立了统一的诚信考核、监督、奖惩机制,在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招投标中加以运用,引导培育更多的诚信企业。同时还完成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继续执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和派驻纪检监察员等制度,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等手段,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控,促进建设市场规范化运作。金华市交通局制定了《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加强了工程管理,推进了廉政工作。嘉兴市交通局纪委与局质监站联手对市管公路等项目的施工及监理人员和设备到位情况、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合同情况等四项内容进行检查,加强了工程实施阶段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四是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去年以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上半年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制订了制度机制建设计划,落实了责任分工。关于工程转分包、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等环节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管理制度已初步形成。认真开展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并对基层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6月29日,省治理商业贿赂检查组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给予了肯定。
(六)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为重点,大力推进纠风工作。今年纠风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着力巩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落实全省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开通了全省统一的“96520”投诉举报电话。二是认真部署和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召开了动员大会,制订了实施意见和创建标准,确定了114个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为工作联系点,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了这项工作,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丽水市交通局通过发放资料、张贴标语、上路宣讲等方法,加强了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8月10日,省厅再次召开了视频会议,要求把民主评议和创建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查暗访,开门纳谏。驻厅纪检组对部分市、县(市、区)的基层站所进行了明查暗访,组织召开了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抓住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郭剑彪厅长参加了省纠风办安排的《阳光行动--厅长在线》活动,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维护农民工利益。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会同省劳动保障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制定了《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工资标准、发放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并将企业支付情况纳入年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以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此外,开展了三项清理工作。开展了“规范评比达标项目”清理,通过自查,省厅撤销了27个项目。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清理,对厅机关、厅管厅属单位办公楼的“项目审批管理、建设规模和装修”等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配合省纠风办开展了“特权车、人情车”的清理,摸清了底数。
(七)以深化政务公开为重点,使行政权力运行更规范透明。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相结合,与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相结合,推行“阳光行政”,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努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结果动态公开,切实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在对“砂改油”资金安排、“乡村康庄”资金安排等进行公示的基础上,今年又实行了建设计划的全部公开。
(八)以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为重点,全面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与打造“惠民交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各级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针对交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深入交通基层和建设现场靠前指挥;机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进,“换位”思考的意识、服务基层的意识进一步浓厚;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省厅依托浙江交通网站设立了互动交流平台,接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各级交通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了作风建设。如绍兴市交通局继续开展了行风“十大亮点”评选活动和交通行风建设竞赛考核活动,同时推出交通行风“八大便民措施”,实施交通行风“八大实事工程”,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和《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组织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同时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和优政,推动服务质量和运转效率的改进和提高。各级交通部门也非常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如台州市交通局严明纪律规定,通过“治庸提效”,整肃会风学风文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上半年以来,交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照交通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交通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易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一些地方的反腐倡廉工作与“三个服务”、促进“五个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体现得不是很明显;各地反腐倡廉的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交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等等,都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力度,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又好又快地建设“惠民交通”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重申和强调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基本思想和要求,又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创造性地提出了新的重要论述和要求,指明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地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总书记“6.25”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好“6.25”讲话精神,是能否做好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要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特别是一些新的论断,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我们要自觉地运用并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二要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效果纳入到对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察的范围。要充分发挥部门的优势,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汇聚反腐倡廉的合力,加大对反腐倡廉工作不落实现象的责任追究。三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要经常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形势和部署安排有关工作,把反腐倡廉贯穿于交通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反腐倡廉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经常分析和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四要自觉地肩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要求,正确地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造性地抓理论落实、对策落实和行动落实。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着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的全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做好“三个服务”、坚持“五个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认真落实“三个更加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是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丰富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项工作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调了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两手硬的基本方针和原则;进一步指明了从根本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基本方向、目标、思路和方法。
1、更加注重治本,必须继续坚持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这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交通事业的方方面面,着力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举措。一是继续深化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制度的改革,不断完善交通建设体制、养护体制、运输管理、资金管理等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政务公开,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一关键,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科学运行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等重点部位的监督,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三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同时要深化案例剖析,强化警示教育,注重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把查案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和整改规范的过程。
2、更加注重预防,必须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预防腐败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面,只有预防有效,才能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努力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整合交通系统宣传教育的资源力量,继续深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运用交通系统的正反典型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交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方监督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并在有效监督下得到纠正。要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寻找发案的原因和规律,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查处一案,预防一片。要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并果断处置处于萌芽状态尚未成风的问题,不使其蔓延泛滥。要注意对政策的研究,关注其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3、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必须根据形势发展的新特点和交通的实际,推动制度创新,形成有效遏制腐败的坚固屏障。我们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建设市场监管、运输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管、行政许可监管等涵盖全行业的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减少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要紧贴“源头”建立制度,突出前瞻性;要紧贴“热点”建立制度,突出实效性;要紧贴“盲区”建立制度,突出针对性。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今年反腐倡廉任务非常繁重,下半年要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采取“突出重点、推动一般”的工作方法,切实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各单位要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保证,坚持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为重点,把构建惩防体系任务纳入到交通各项工作的全局中系统地加以推进。要在原有构建的基础上,对各个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认真加以梳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缺少的制度要加紧补订,已经制订但不够完善的,要重新修订和完善,力争在年底构建起具有浙江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构建工作中,请各市局(委)结合当地实际,注重“科技促建”,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反腐倡廉的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抓紧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重点要落实省纪委“凡是政府出资的项目都应进入统一招投标平台”的要求,研究解决50万以下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遏制严重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的“串标”、“围标”等行为。继续完善交通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与工程招投标联动机制,实行长效动态管理。同时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特别是针对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遏制到最低限度。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是巩固治理“三乱”成果。认真实施《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坚决遏止公路“三乱”苗头,巩固全省所有公路和内河航道基本无“三乱”成果。同时做好 “特权车”、“人情车”专项清理。
五是抓好民主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的考评工作。各市局(委)要按照省厅深入推进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视频会议的要求,根据“评选办法”,认真落实考评和推选工作,并且要特别重视评议这一环节,会同当地纠风部门,组织行风监督员及相关人员,做好面对面评议。同时,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真正做到以评促建,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交通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增强素质,提高能力,继续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面对着交通系统案件多发易发的严峻形势、肩负着把交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遏制到最低限度的历史任务,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定斗争信心,克服“本领不足”、坚持增强素质,更加自觉地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
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素质保证。交通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勤于学习增能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做一位学习型的纪检干部,适应形势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做与时俱进的表率。二要服务大局求作为。要紧紧围绕交通工作的中心和改革发展的大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又要通过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为“三个服务”、“五个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做服务发展的表率。三要真抓实干显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勤奋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特点,主动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式去破解“难点”和“热点”问题,以实效取信于民,做锐意进取的表率。四要严于律己显人格。交通系统的腐蚀与反腐蚀斗争尤为激烈,在复杂艰巨的斗争环境中,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做到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抵制诱惑,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廉洁奉公,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总之,要通过勤于学习、敢于实践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素质,努力打造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形象好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同志们,今年的工作时间已经过半,希望大家振奋精神,以扎实的工作和过硬的作风,按照年初制订的计划和本次会议的要求,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又好又快地建设“惠民交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