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河池市防震减灾规划
(2006-2020年)
河池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汇总表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河池实际情况,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
一、河池市地震灾害概况和综合防震能力概况
(一)地震灾害概况
河池地处桂西北,属于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河池市为抗震设防城市,是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背景的地区。据统计,1921年以来,河池市行政区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16次。1970年以来,广西陆地上共发生7次5级左右的地震,有4次发生在河池境内,占广西陆地发生地震的57%。其中1998年环江县木论乡5.3级地震,造成重伤2人,轻伤2人,总经济损失2350万元。此外,1983年天峨县连续发生5.0级和 4.8级地震,1984年金城江城区发生3.6级地震,1993年大化贡川发生4.9级地震,这些地震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河池境内水库众多,水库蓄水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极大,由于地质结构的特殊性,经常发生小震级高烈度的地震。随着城填化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市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震情和灾情。因此,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
(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河池撤地建市以后,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市政府加大了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随着国务院四个地震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防震减灾和地震监测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三是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逐步开展,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得到加强。四是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龙滩数字地震观测台网已经开始运行,大化、岩滩建立了地震观测台站,河池地震台数字化改造基本完成,可监测到本市境内3.0级以上的地震。五是明确了3项地震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六是编制了《河池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池市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细化方案》,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具规模。七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已在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展开,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有所提高。
(三)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随着我市工、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的损失将会以指数趋势上升。我市的地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还相当薄弱,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与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1.市级地震台网没有建立。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市境内的地震台站均为自治区地震局直属和企业台站,市本级没有建立观测台站。对地震的监测主要依靠自治区地震台网实现。加上由于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全市群测群防网站网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致使我们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反应速度相对滞后。
2、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偏低。一是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偏低。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许多工程建筑大多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城镇老旧民房抗震能力低下,全市按规定应作地震安全性评价而未作的重要工程占较大的比例,潜在的城市地震灾害风险很高。二是我市城区还没有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尚未开展,不能满足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综合防御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偏低。大化、岩滩及在建的龙滩等大中型电站、水库、大多数工矿企业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地震安全隐患,地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建设尚属空白。四是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偏低。农村地区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震知识,农村民居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
3.应急救援和响应能力亟待提高。全市城市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尚未设置,一旦发生地震,大量人员将无法进行安全、有序的安置。市县联动、指挥中心与现场联动的地震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体系尚未建立,地震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滞后,应急基础设施薄弱,政府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地震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尚未建全,救灾物资得不到有效保障。
4.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对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建设和作用的认识不足,我市虽在河池地震台建立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但是由于缺少经费和设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宣传作用,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和能力。
5.防震减灾投入总体不足,县级地震工作部门没有健全。县级地震工作队伍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层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县级地震部门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市辖11个县(市、区)中仅宜州市、天峨县成立了独立的地震工作机构,还有9个县(区)没有地震工作机构,这与我们面临的震情是不相适应的。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建立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河池市城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区中上水平,并具备以下三方面能力:
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全市达到≥2.0级的地震监测能力;市内建立公众预警系统。
二是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一般建设工程要达到《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引导农村新建房屋采取抗震措施;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普遍得到提高。
三是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能力。
2.“十一五”规划目标
到2010年,河池市城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二是河池市城区力争率先达到基本抗御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进一步提升政府应对突发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
四是推进农村民居抗震示范建设,以此为基础逐步改变农村普遍不设防状况。
五是建设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教育中心,逐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三)发展战略
以“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保障河池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通过15年的努力,实现从“局部的重点防御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 拓展。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社会,完善“投入、管理、宣传、监督、创新”五个机制,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发展水平。以全社会参与为依托,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实现预测、预防、救助“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的综合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监测水平。提高各县(市、区)城市、大中型电站、水库、大中型企业及矿山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御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对重点城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紧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
明确震情跟踪监测工作职责,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推进市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确保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
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二)提升城乡及重要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能力。
城乡建设规划必须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及其影响。推进地震安全小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依法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做好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水库、电站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
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现状调查,加强对农村民居建造和加固的指导,引导农民建造经济实用、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符合民族生活习俗的新民居,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提高地震应急响应和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市县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和部门及重要企业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
加强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的灾情速报渠道,建立健全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
建立完善市级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震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为及时紧急处置地震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和指挥平台;为社会提供震情、灾情服务;确保政务、指挥系统畅通。
(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充分依靠武警、公安消防、民兵及预备役部队,发展“社会、民众”等力量,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依托骨干企业,集合多种力量”的原则,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地震救援工作。
(五)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强化政府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建立具备培训、展教、演示、宣讲等宣传普及功能的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教育中心,使之成为增强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的重要基础设施。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体制,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规范防震减灾活动,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
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培训,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
(二)完善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的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提高统筹、指挥和协调能力。推进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等多种资金渠道共同支撑的投入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专项投入,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创新规划实施组织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作为自治区专项规划之一已经于2006年10月24日颁布实施(桂发改规划[2006]647号)。按照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做好市级防震减灾规划与自治区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的衔接,通过市级规划全面、具体、可行的落实和细化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规划的领导和协调,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
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在“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围绕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为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保持与自治区防震减灾项目的对接和实施,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十一五”重点项目以建设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中心为重点,从促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水平提高入手,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一)市防震减灾应急宣教中心
在河池市建设具备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初步快速评估能力、科学指挥决策能力和具备培训、展教、演示、宣讲等宣传普及以及宣传效果的多功能防震减灾应急宣教中心。
(二)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优化台网布局、合理加密台站,开拓新的观测技术,使地震观测系统实现对河池市及周边地区地震的有效监测,全面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为地震预报测报及地球科学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观测数据,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工程
加强政府对突发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政府应对重大破坏性地震的宏观监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四)城市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实施地震安全基础工程,加强城市地震安全工作,推进城市小区划建设。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适用技术,带动农民广泛参与,改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低的现状。
附表:河池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