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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7]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7〕39号)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豫政办〔2007〕71号)的要求,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平稳,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国家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 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2007年11月底前,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三电”案件必须全部破获。2007年全市“三电”案件发案次数下降50%以上。 (二)依法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严格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监管,坚决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2007年8月底前,巩义市回郭镇的非法收购旧金属站点必须全部取缔。 (三)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三电”专项斗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 (二)重点问题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工作实际,逐级挂牌督办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刑事案件,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整治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其他问题。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本辖区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26日至11月30日)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完成工作目标。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辖区“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三电”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1.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系统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召开新闻会,发布通告、刊播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报道“三电”专项斗争情况和成果,大张旗鼓地做好“三电”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2.广辟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电力、电信、广播影视部门的资源优势,研究制定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及兑现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3.市“三电”专项领导小组每个阶段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通报“三电”专项斗争动态和战果。 (二)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对现行案件,要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 2.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迅速组织查证。对查证属实的,要依法查处。 3.要挂牌督办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刑事案件,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重大案件要逐一摸排梳理,明确主攻方向,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 4.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5.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掉涉嫌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6.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 7.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地区严密布控,架网伏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派驻专人,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加强监督指导,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泛滥的被动局面。要依据商务部、公安部等6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摸清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及小熔炉、小冶炼厂底数,掌握收赃、销赃环节,准确打击违法犯罪,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措施,明确分工 “三电”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公安机关刑事侦察部门要对现行案件,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省、市级挂牌督办的案件要逐一摸排梳理,落实查办责任,明确主攻方向,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要对涉及“黑后台”、“保护伞”的案件,一查到底;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建立地区兼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的区域严密布控,架网伏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抓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要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精确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工商、综治等部门,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品金属收购站点,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和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及小熔炉、小冶炼厂底数,掌握收赃、销赃环节,准确打击违法犯罪,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要加强严密防范,切实强化“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摸排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此类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强化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要指导“三电”企事业单位加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三电”设施的巡逻防护,建立健全“三电”设施长效保护机制。 2.各级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纳入平安郑州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对打击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要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协商“三电”企事业单位在重点线路(台站)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企地共建,加大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的保护力度。 3.各级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 4.各级国资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6.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7.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有效落实专业巡护岗位责任制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重要部位技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单位治安防范能力;研发应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新技术、新产品,力争案发第一时间准确定位报警,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专群结合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巡护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五)督导考核,兑现奖惩 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级“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考核,各级公安机关要对省、市两级挂牌督办的事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限期完成打击整治任务。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各级国资部门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对所监管的电力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的督导考核,有关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自上而下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的内部督导考核。 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挂牌督办事项和各地战果及发案情况逐月进行通报排名。对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及在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动的,将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纵容支持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电力、电信、广播影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在逐级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专项斗争的开展,积极探索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研究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务于8月30日前报市“三电”专项斗争办公室。各级“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和“三电”企事业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向市“三电”办报本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报市“三电”办。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及时上报。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962161869621607(传真) 电子邮箱: zazdnbdd@gaj.cgo.en(公安网) zazdnbk@yahoo.com.cn(互联网) 附件1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联络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许福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战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王勋市综治办副主任 程筱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中正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锡建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安德市广电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李文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副主任:王栋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王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成员:李磊市综治办 乔慧市发展改革委 李俊市国资委 韩虎市工商局 崔亮市广电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王志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郭慧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李磊市综治办 乔慧市发展改革委 李俊市国资委 韩虎市工商局 崔亮市广电局 杨卫东市电力公司 丁照全网通郑州分公司 宋飞移动郑州分公司 渠中焦铁通郑州分公司 王海宽联通郑州分公司 附件2 河南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及重点地区 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4月15日郑州登封市网通分公司大金店支局600对电缆被盗300米,直接损失61580元。 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重点区域 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 附件3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及重点整治区域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4月30日登封市分公司位于唐庄井湾西山型号为100对电缆被盗1200米,直接损失47652.8元。 2007年5月22日新密市分公司位于岳村-卢沟村型号为300对电缆被盗175米,直接损失20361.00元。 2007年5月11日巩义市分公司位于鲁庄赵城耐火厂门口型号为300对(2条)、200对、10对电缆共被盗520米,直接损失20694元。 2007年5月22日荥阳市分公司位于广武军张至孙砦型号为200对电缆被盗570米,直接损失34775元。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区域 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 附件4 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 (一)刑事案件立案、破案情况 表号:公-116 表 2007年月 文号:公治明发〔2007〕199 号 制表机关:公安部 填报单位: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 │核对方法:│立│造│破│缴│抓获犯罪嫌疑人员(人)│打击处理(人)│ ││案│成│案│获├─┬─────┬─────────┬─────┼─┬─┬─┬─┬─┤ ││(│财│(│财│合││ 抓获方式 │ 强制措施 │合│移│劳│行│其│ │列:5=9+10+11+12+13=│起│物│起│物│计├─┬─┬─┼─┬─┬─┬─┬─┼─┬─┬─┤计│送│动│政│他│ │14+15+16;17=18+19+ │)│损│)│总││“│有│不│抓│投│群│审│其│刑│逮│其││起│教│拘││ │20+21 ││失││价││三│在│满│获│案│众│讯│他│事│捕│他││诉│养│留││ │││总││值││电│“│18│现│自│举│深││拘││││││││ │││价││(││”│三│周│行│首│报│挖││留││││││││ │行:1=2+7+12+13;2=3││值││万││企│电│岁│││扭│││││││││││ │+4+6;7=8+9+11││(││元││业│”││││送│││││││││││ │││万││)││内│企│││││││││││││││ │││元││││部│业│││││││││││││││ │││)││││职│从│││││││││││││││ │││││││工│业│││││││││││││││ ││││││││经│││││││││││││││ ││││││││历│││││││││││││││ ││││││││人│││││││││││││││ ││││││││员│││││││││││││││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13│14│15│16│17│18│19│20│21│ ├──────────┼─┼─┼─┼─┼─┼─┼─┼─┼─┼─┼─┼─┼─┼─┼─┼─┼─┼─┼─┼─┼─┤ │合计│1 ││││││││││││││││││││││ ├─┬──────┼─┼─┼─┼─┼─┼─┼─┼─┼─┼─┼─┼─┼─┼─┼─┼─┼─┼─┼─┼─┼─┼─┤ │破│ 小计 │2 ││││││││││││││││││││││ │├──────┼─┼─┼─┼─┼─┼─┼─┼─┼─┼─┼─┼─┼─┼─┼─┼─┼─┼─┼─┼─┼─┼─┤ │坏│电力设施│3 ││││││││││││││││││││││ │├──────┼─┼─┼─┼─┼─┼─┼─┼─┼─┼─┼─┼─┼─┼─┼─┼─┼─┼─┼─┼─┼─┼─┤ ││电信设施│4 ││││││││││││││││││││││ │├─┬────┼─┼─┼─┼─┼─┼─┼─┼─┼─┼─┼─┼─┼─┼─┼─┼─┼─┼─┼─┼─┼─┼─┤ │││军事通信│5 ││││││││││││││││││││││ │││设施│││││││││││││││││││││││ │├─┴────┼─┼─┼─┼─┼─┼─┼─┼─┼─┼─┼─┼─┼─┼─┼─┼─┼─┼─┼─┼─┼─┼─┤ ││广播电视设施│6 ││││││││││││││││││││││ ├─┼──────┼─┼─┼─┼─┼─┼─┼─┼─┼─┼─┼─┼─┼─┼─┼─┼─┼─┼─┼─┼─┼─┼─┤ │盗│小 计 │7 ││││││││││││││││││││││ │├──────┼─┼─┼─┼─┼─┼─┼─┼─┼─┼─┼─┼─┼─┼─┼─┼─┼─┼─┼─┼─┼─┼─┤ │窃│电力设施│8 ││││││││││││││││││││││ │├──────┼─┼─┼─┼─┼─┼─┼─┼─┼─┼─┼─┼─┼─┼─┼─┼─┼─┼─┼─┼─┼─┼─┤ ││电信设施│9 ││││││││││││││││││││││ │├─┬────┼─┼─┼─┼─┼─┼─┼─┼─┼─┼─┼─┼─┼─┼─┼─┼─┼─┼─┼─┼─┼─┼─┤ │││军事通信│10││││││││││││││││││││││ │││设施│││││││││││││││││││││││ │├─┴────┼─┼─┼─┼─┼─┼─┼─┼─┼─┼─┼─┼─┼─┼─┼─┼─┼─┼─┼─┼─┼─┼─┤ ││广播电视设施│11││││││││││││││││││││││ ├─┴──────┼─┼─┼─┼─┼─┼─┼─┼─┼─┼─┼─┼─┼─┼─┼─┼─┼─┼─┼─┼─┼─┼─┤ │窝藏、转移、收购│12││││││││││││││││││││││ │ 、销售赃物 │││││││││││││││││││││││ ├────────┼─┼─┼─┼─┼─┼─┼─┼─┼─┼─┼─┼─┼─┼─┼─┼─┼─┼─┼─┼─┼─┼─┤ │ 其他 │13││││││││││││││││││││││ ├────────┴─┼─┴─┴─┴─┴─┴─┴─┴─┴─┴─┴─┴─┴─┴─┴─┴─┴─┴─┴─┴─┴─┤ │附 记 │打掉犯罪集团 个、成员 人,涉案 起。 │ └──────────┴─────────────────────────────────────────┘ 填报人年 月日填 (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及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情况 表 号:公-116表 2007年月 文 号:公治明发〔2007〕199号制表机关:公安部 填报单位: 备案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 │核对方法:││查处│造成│ 查处违法人员(人次) │ │││(起│财物├──┬──┬──┬──┬─┬─┬──────────────┬──┤ │列:3=7+8+9+14;││ ) │损失│合计││││移│劳│治安处罚│其他│ │9=10+11+12+13; │││总价│││││交│教├──┬──┬──┬──┬──┤│ ││││值(││“三│有在│不满│有││小计│警告│罚款│行政│其他││ ││││万元││电”│“三│18周│关│少││││拘留│││ │行:1=2+7+12+13 │││ ) ││企业│电”│ 岁 │部│教│││││││ │;2=3+4+6;7=8+9│││││内部│企业││门││││││││ │+11 │││││职工│从业││││││││││ │││││││经历││││││││││ │││││││人员││││││││││ │├─┼──┼──┼──┼──┼──┼──┼─┼─┼──┼──┼──┼──┼──┼──┤ │││ 1│ 2│ 3│ 4│ 5│ 6│7 │8 │ 9│ 10 │ 11 │ 12 │ 13 │ 14 │ │││││││││││││││││ ├────────┼─┼──┼──┼──┼──┼──┼──┼─┼─┼──┼──┼──┼──┼──┼──┤ │ 合 计│1 │││││││││││││││ ├─┬──────┼─┼──┼──┼──┼──┼──┼──┼─┼─┼──┼──┼──┼──┼──┼──┤ │盗│小 计 │2 │││││││││││││││ │├──────┼─┼──┼──┼──┼──┼──┼──┼─┼─┼──┼──┼──┼──┼──┼──┤ │窃│电力设施│3 │││││││││││││││ │├──────┼─┼──┼──┼──┼──┼──┼──┼─┼─┼──┼──┼──┼──┼──┼──┤ ││电信设施│4 │││││││││││││││ │├─┬────┼─┼──┼──┼──┼──┼──┼──┼─┼─┼──┼──┼──┼──┼──┼──┤ │││军事通信│5 │││││││││││││││ │││设施││││││││││││││││ │├─┴────┼─┼──┼──┼──┼──┼──┼──┼─┼─┼──┼──┼──┼──┼──┼──┤ ││广播电视设施│6 │││││││││││││││ ├─┼──────┼─┼──┼──┼──┼──┼──┼──┼─┼─┼──┼──┼──┼──┼──┼──┤ │损│小计│7 │││││││││││││││ │├──────┼─┼──┼──┼──┼──┼──┼──┼─┼─┼──┼──┼──┼──┼──┼──┤ │毁│电力设施│8 │││││││││││││││ │├──────┼─┼──┼──┼──┼──┼──┼──┼─┼─┼──┼──┼──┼──┼──┼──┤ ││电信设施│9 │││││││││││││││ │├─┬────┼─┼──┼──┼──┼──┼──┼──┼─┼─┼──┼──┼──┼──┼──┼──┤ │││军事通信│10│││││││││││││││ │││设施││││││││││││││││ │├─┴────┼─┼──┼──┼──┼──┼──┼──┼─┼─┼──┼──┼──┼──┼──┼──┤ ││广播电视设施│11│││││││││││││││ ├─┴──────┼─┼──┼──┼──┼──┼──┼──┼─┼─┼──┼──┼──┼──┼──┼──┤ │窝藏、转移、收购│12│││││││││││││││ │ 、销售赃物 ││││││││││││││││ ├────────┼─┼──┼──┼──┼──┼──┼──┼─┼─┼──┼──┼──┼──┼──┼──┤ │其他│13│││││││││││││││ ├────────┴─┼──┴──┴──┴──┴──┴──┴─┴─┴──┴──┴──┴──┴──┴──┤ │附记│1、罚款总金额万元; 2、查获违反治安管理团伙 个、成员 人,涉案 │ ││ 起;│ │││ ││3、查处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个,吊销营业执照个,关闭取缔 │ ││个。│ └──────────┴───────────────────────────────────────┘ 审核人: 填报人: 年月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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