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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2006修订)


【颁发部门】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主渠道畅通,提高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 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发放与服务工作,并从实际出发,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规范》的实施和考核。 三、 本规范中的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二章管理职责 一、省级药具管理部门 1、传达贯彻国家关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药具事业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拟定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2、制定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目标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药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评估。 3、编制药具需求计划的初步方案,汇总、审核全省药具需求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依照国家批准的药具订购计划和分配计划订购、调拨药具,对全省药具免费发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对全省药具各类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 5、拟定药具经费分配初步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6、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省人口计生委的监督下,负责药具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药具站的财务工作。 7、做好药具储运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报损药具的上报和审核工作。 8、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全省药具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免费发放主渠道的网络建设、药管员培训、药具科普知识宣传以及药具优质服务等工作。 9、组织课题调查、学术研讨活动,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努力探索药具工作新途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省避孕药具市场进行检查,杜绝免费发放的计划生育药具进入流通市场。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推广使用安全套发放工作。 二、市、区级药具管理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药具管理的规定,参与研究药具事业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拟定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行药具工作改革,坚持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务。 2、制定全市、区药具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县级药具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做好使用药具效果评估工作。 3、负责本市、区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汇总、审核、上报及分配工作。 4、负责各类药具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5、负责药具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省下达的药具订购计划,负责对县(市、区)药具调拨。做好药具储运及质量管理工作,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药具。 7、负责对各县(市、区)药具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8、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药具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具管理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9、坚持以人为本,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推广使用安全套发放工作。 10、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省避孕药具市场进行检查,杜绝免费发放的计划生育药具进入流通市场。 三、县级药具管理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具管理有关规定,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本级药具工作。 2、负责本级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汇总、审核、上报及分配工作。 3、负责各类药具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科学储存药具,做好药具质量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药具。 5、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定期对乡(镇、街办)厂矿企业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6、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药具规范化管理,抓好乡、村、厂矿、企事业单位药具网络建设,做好下岗职工、流动人口、文化水平低等特殊人群的药具供应发放工作。 7、深入乡、村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开展药具工作,定期对乡(镇、街办)药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搞好药具使用效果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乡级药具管理部门 1、执行上级有关药具管理规定,依托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本乡(镇、街办)的药具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办)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办)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工作,填报各类药具帐、卡、册、表,做到填写清楚、准确及时、实事求是、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建立和完善基层药具发放制度,做好药具质量反馈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定期组织长期使用避孕药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定期召开例会或举办学习班,对村级发药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7、进村入户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使用药具情况,向计划生育统计人员提供使用药具对象的个案信息。 8、定期对村级药具发放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村级发药员 1、执行上级药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核实本村(居)药具使用人数和需求数量。 3、及时到乡(镇、街办)领取育龄群众所需要的药具,保管好药具,做到不挪作他用、不浪费、不丢失、不变质。 4、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发放药具,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对使用药具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将流动人口药具发放与服务纳入现居住地工作范畴。 5、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推广使用新药具。定期召开药具使用人员例会,讲解药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精心指导群众选择避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认真填写使用药具对象花名册,做好使用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及时上报药具使用情况和使用药具对象个案信息。 第三章机构人员 一、市级药具管理部门:独立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编制5人以上。其中配有懂药具专业知识、现代科学管理知识、有实践经验站长1人,配备医、药学专业人员1人以上,配有专(兼)职计划、统计、财会、仓库管理、质检、宣传培训人员。 二、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立药具股,配备具有药具管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人员2人以上。 三、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至少有1人从事药具管理工作。 四、村级有药具发放人员1人,从事药具发放、随访工作。 第四章设施与设备 一、市级药具管理站办公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库房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100万人口(依次类推),并设置不低于10%的低温库房(0-20度),有专用运输车辆;县级药具管理部门应设立药具展示自助、库房、管理发放室等面积50-70平方米,乡级应设立药具展示、管理及库房等,面积30-40平方米。 二、市、县级库房内有货架、温湿度计、温湿度调控及通风设备,并配有防火、防盗、防日光直射、防鼠灭虫、消防用具等设施。 三、市、县两级配有计算机,能进行信息化管理。 四、市、县两级有药具展示橱,乡级配有药具柜,村级配备药具发放箱。县级以上城市社区挂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等提示牌。 五、市、县、乡级药具管理部门均有资料档案橱,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药具资料档案库。 第五章业务管理 一、计划统计 严格遵守《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学编制药具需求计划,规范药具统计工作,为药具管理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1、药具需求计划编制必须按照“品种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的原则进行编制。 2、药具需求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品种与价格,年度采购经费,政府采购评审结果,上年订购量、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需求预测量,年.人份标准使用量、库存标准周转量,已婚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及计划执行情况。 3、药具需求计划编制的基本方法:需求计划=预计下年使用某种药具人数×年.人份标准使用量-预计下年年初库存+本级库存周转量(库存周转量:市级3-6个月,县(区)级1-4个月,乡、村级1-2个月)。药具年.人份标准使用量:短效药:22片*13板/人.年速效药:15片*2板/人.年外用药:120-150粒(张)/人.年避孕套:120-150只/人.年。 4、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报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定,逐级上报,由市级药具站汇总上报至省药具站,省药具站综合平衡、汇总后,报省人口计生委审批,最后上报国家药具发展中心。 5、分配计划:依据国家批准的订购计划和各级上报的需求计划,编制药具分配计划,逐级下达。 6、追加计划:市级药具站依据本市药具使用情况,确定需要追加药具的品种、数量,向省药具站提出追加申请,省药具站从省本级库存和国家免调计划中统一安排追加计划,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追加计划安排,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及使用人数情况统计报告制。药具购调存情况为年报,自县级起报;使用药具人数情况分半年报和年报,自乡级起报,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市级药具站向省药具站报送的时间:药具购调存表在下年度1月31日前上报,使用药具人数半年报在4月30日前、年报在10月31日前上报,市级以下的报送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8、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报和汇总各级、各类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报送及时。县级以上报表除从网上上报外,须报纸介质报表。 二、 药具调拨 牢固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建立药具逐级配送机制,减轻基层负担,减少药具周转环节,缩短调拨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1、分配计划的调拨:由生产厂家或供应站直接调运到市级药具站,市级药具站收到货后,与年度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开具入库单,一式四联(会计、保管、计划、记账各一联),其中,会计联加盖公章寄省药具站,作为承付货款依据,市级药具站财务以记账联做账。 2、追加计划的调拨:由省药具站统一安排的追加计划,存放在生产厂家或供应站,依照分配计划的调拨方式进行调运,市级药具站收到货后,开具“直调入库单”(省级库存入库),一式四联(会计、仓库、计划、记账各一联),其中,记账联加盖公章寄省药具站,作为收货依据;存放在省药具站仓库的,由省药具站通过物流方式配送到市级药具站。 3、市级以下的调拨方式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自行或依托物流机构配送到下一级。 4、各单位需货时,提前1-2个月通知供货单位组织生产或供货。 三、经费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的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办法》,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1、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2、经费核定:依据各设区市的总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数、使用药具人数等情况核定各设区市的药具经费基数,按照基数的10%给各设区市划拨业务工作经费,其中购药具经费由省药具站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业务工作经费在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市级药具站直接管理使用。 3、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财务要设置药具总账和明细帐,对药具按实际进价计价调拨,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县级以下药具业务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保障基层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的经费来源。 四、质量管理 加强药具质量管理,建立全省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反馈评估体系,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育龄群众使用药具安全有效。 1、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级药具质量管理工作,并对下级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药具的到货、入库、在库、储库过程中的验收、养护和验发。 (1)市药具站在每批产品入库时、在库90天以上、距上次检查超过60天的出库时,对药具产品质量进行以外观为主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县技术服务机构,做好药具的出库验发工作,对在库90天以上、距上次检查超过60天的出库药具,按品种进行以外观为主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市、县两级对库存药具进行在库养护,结合季度盘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库存药具的质量检查,并填写养护记录。 (4)乡、村级药具管理员,对发放药具品种、数量、包装情况、有效期限等进行核对检查,重点做好使用避孕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及时报告可疑严重不良反应个例。 2、建立药具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对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药具产品质量问题和群众在使用过程中反映的质量投诉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反馈。如有质量问题发生,自乡级起报,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填写《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市级汇总后报省药具站。 3、建立药具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具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引起致畸 、致癌、致出生缺陷、死亡、引起身体永久或显著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的不良反应。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诊断确认。基层药具发放人员要及时将疑似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县技术服务机构;县技术服务机构要填写《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个例报告表》上报市药具站,由市药具站及时上报省药具站。 4、过期报废、变质、失效的药具,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和处理。 五、 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是药具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基本要求是: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督、避免浪费、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1、库房管理:库房要宽敞,通风干燥,要做到“四无”“三防”,无虫害、无鼠害、无蜘蛛网、无杂物,防火、防盗、防潮。库房温度控制在0-30度之间,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45-75%之间。 2、药具堆放:在库药具要按品种、规格、有效期分层堆放,实行色标管理,码放整齐,挂牌示意,合格品区(待发区)---绿色、待验品区(退货区)---黄色、过期报废品区(不合格区)---红色。堆放墙距要大于30厘米、垛距垫高大于10厘米、码高不超过4米,其余间距一般为30-50厘米。 3、药具出入库:各级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近失效期先出”的批号管理原则,准确配货、保证质量、及时发运,并做好记录。药具出入库时,库管员应按出入库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完成验收和入库,计划员和库管员及时登记入帐,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具不得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4、清仓查库:每个季度末对库存药具进行实地盘点。盘点后,计划员、库管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帐帐、帐物核对,发生盈亏时,及时找出原因,填写盘盈(盘亏)审批表,并做出书面说明,经本级药具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帐务调整,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乡、村级药管员(发药员)要妥善保管存放在药具橱(包)里的药具,防止高温、受潮等引起药具变质,报损药具送交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统一处理。 六、 发放服务 按照“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药具发放模式,确保药具供应及时到位,满足育龄群众需求。 1、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志愿者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助发放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提高药具的易得性。 2、将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纳入现居住地工作范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需求。 3、村(居)设有药具发放点,并配有药具箱,城市社区在室外挂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示牌。 4、发药员要掌握药具的基本知识,指导育龄群众正确选择、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药具。在发放药具时,要对药具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药具向下发放。 5、每月对使用避孕药具的对象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做好随访记录。 6、对长期(3年以上)使用避孕药的对象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七、 信息化管理 将药具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之中,建立全省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及方式: (1)使用药具对象个案信息、随访情况及人数统计。(依托全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进行管理,基层药具发放员认真收集药具使用和发放情况,及时交乡镇计生办信息人员录入WIS系统中) (2)公文、文字材料、质量验收(发)登记、不良反应情况报告、药具口径使用药具人数统计。 (3)需求计划、购调存情况统计、药具出入库。(使用国家药具中心VPN虚拟专网进行管理) (4)乡级实物帐(含领取登记)、需求计划表、健康档案、使用药具人数表、村级使用药具对象花名册由乡药具管理员、村发药员依照全省统一的格式手工填写。 2、信息系统管理人员: 各级药具管理机构须配备信息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信息系统管理主要责任人。 系统监管员:由省药具站站长担任,负责审批本级及下级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的运行权限,监管本地的药具管理业务,保证系统的运行环境。 系统管理员:经系统监管员授权的省本级有关人员,负责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为维护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提供技术支持。 系统操作员:省、市、县级药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负责监管、维护本级业务数据和具体业务操作。 3、信息系统安全维护 建立系统技术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保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安全检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1)各级药具管理机构上互联网必须使用当地电信、广电或网通部门ADSL接入方式; (2)局域网要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保证与药具管理虚拟专网兼容; (3)使用正版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及时处理并报告。 (4)操作人员设立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操作员调离时必须移交全部技术手册和有关资料并更换操作口令和秘密; (5)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各类管理信息。 4、信息系统存档纸介质资料 (1)省、市、县级: 需求计划表、购调存报表、使用药具人数表、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情况报告表、药具出入库单、质量验收(发)登记、在库养护表、报损审批表、盘盈(盘亏)审批表。 (2) 乡级: 需求计划表、使用药具人数表、实物帐(含领取登记)、健康档案、避孕药具发放登记册。 (3) 村级: 使用药具情况登记册。 乡级以上的纸介质资料至少要保存五年,村级的纸介质资料至少要保存三年以上。 八、宣传培训 1、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宣传避孕药具知识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避孕药具的供应政策、免费供应的品种、药具使用方法以及领取方式等。 2、制作、购置有关避孕药具知识的各类宣传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电视、广播、幻灯、电影、报刊、杂志、板报、计划生育宣传栏等媒体宣传避孕药具知识。 3、积极开展药具宣传咨询、药具服务“三下乡”及为(省、市、县)直单位送药具上门活动。 4、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认真开展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药管员、发药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上岗人员素质。 第六章考核与评估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考核与评估是全面、系统、定期地对药具管理业务实绩进行考察,以此判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项业务活动的效益,全面提高药具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1、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把药具目标管理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药具管理部门要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半年有分析,年终有考核总结。 2、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以避孕药具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包括领导重视、网络建设、硬件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详见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考评表)。 3、严格按照《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办法》对药具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完成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目标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机构给予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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