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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2005年度救灾款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情况通报


【颁发部门】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 苏民纪[2006]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年初工作部署, 省民政厅于5月、6月分别下发了《关于对全省乡镇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基层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关于对全省2005年度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要求各市7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的行风评议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在各市自查、抽查的基础上,9月中旬开始,省厅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省13个市进行了检查。从各地汇报和检查组实地抽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将行风评议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步骤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情况 (一)基本情况 省厅《通知》下发后,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促进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的重要契机,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扎扎实实开展评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全省民政系统自上而下层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基层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政领导任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全省上下联动,为行风评议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各地民政部门接到省厅《通知》后,迅速召开各种会议进行传达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各窗口单位也及时进行学习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苏州市、扬州市除文件规定的三类窗口单位外,还将烈士陵园、婚服中心、干休所等其它窗口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力求通过评议,有效推动全系统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南通、盐城、淮安等市还将开展敬老院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敬老院活动结合起来,为争先创优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深入宣传,接受监督。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的单位、内容、标准和步骤方法,同时设置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地还普遍调整充实了行风监督员队伍,聘请有经验、有能力、热爱民政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民政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州市所辖23个乡镇共召开动员会、工作推进会48场次,行风评议座谈会86场次,组织群众和服务对象民意测验251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516份,明察暗访25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评纠结合,扎实整改。各基层窗口单位在评议中,认真细致排查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以评议促整改,边评议,边整改。许多窗口通过整改,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强了管理监督,有效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南京、盐城等市为了保证行风评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还组成了行风评议工作督查小组,巡回督查,并强化整改,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扎实有效。 (二)主要成效 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推动了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力提升了民政基层窗口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宗旨意识明显强化。通过评议和学习,各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的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能坚持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准并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无锡新区南站夕阳红休养中心以“为国家分忧、替家庭解愁、让老人满意”为服务宗旨,事事以“老人的需要”为第一目标,每年都有新要求、新做法,多次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院长杨玲根据行业特点,提出“十个一点点”口号,即微笑多一点、嘴巴甜一点、脾气好一点、理由少一点、动作快一点、想得全一点、言行轻一点、胆量大一点、做得细一点、效率高一点。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不当阿姨当妈妈”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了“爱心、耐心、敬心、细心、贴心”的“五心”素质提升工程,使职工思想深处受到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 二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来,全省各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善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绝大多数单位都从提升机构管理水平入手,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各种措施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使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常州、泰州、宿迁等地敬老院坚持服务至上的宗旨,以艰苦创业、勤俭办院的精神,竭尽全力为老人提供优质的膳食、护理、康复、心理等全方位服务。苏州、盐城、淮安、连云港等市社会福利院把目标管理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有效地促进了服务优质化、管理规范化。 三是行业风气明显转变。从各市(县)、区民政局自查自评阶段收集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服务对象对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是肯定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合计超过了95%,有的单位“满意”率达到100%。南京、镇江、扬州等地敬老院针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全面的行风整顿,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公开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敬老院行风有了明显好转。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还专门对收回的行风评议表中的不满意率和不了解率进行统计汇总,并要求各科室根据统计结果,有针对性地整改,同时大力加强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徐州、连云港市民政局系统通过抓行风建设,在机关评议中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市福利院也都通过了ISO9001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文明示范岗”、“省、市文明单位”。 四是业务建设明显加快。评议行风活动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各窗口单位的改革发展。许多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从单纯收养服务逐步向收养、治疗、保健、康复等多元化服务转变,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标准化操作”的服务理念,先后与荷兰、日本、丹麦等国家同业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升了管理服务品质。南通、徐州、镇江等市民政部门以围绕创建文明窗口单位目标,以超前的规划和大手笔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福利院环境园林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 (三)存在问题 通过行风评议,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敬老院建设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文化氛围不够浓厚,院民精神生活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够高,且年龄偏大,在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三是个别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台帐资料不够完备,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地民政部门和广大基层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行风为载体,注重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将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关于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5年度,中央和省两级共下拨各类救灾款1.2亿元,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保障金7.85亿元。总的看来,全省各地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方面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能及时将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地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救灾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救灾款的使用和分配中做到了“三公开、一监督”,即款物数目公开、救济方案公开、救济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城乡低保对象审批中做到了“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即严格按照“户报、村(居)评、乡镇审、市(区)定”的程序逐级审核,并在“村评和乡审”阶段实施7天的公示制度。苏州沧浪区、张家港市对低保对象实施ABC管理,将低保家庭分成A、B、C类,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跟踪管理,确保有限的人力发挥最大的效率。无锡宜兴市在每个基层镇(园)都建立了低保工作站,每个站设一名专职低保工作专管员,各低保管理站与镇(园)民政科(办)合署办公,镇(园)负责日常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市低保管理中心的直接指导和考核。这一管理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工作管理网络,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重灾多补、经济困难多扶的原则,普遍建立救济到户花名册,根据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救助对象凭卡领取救济款物,确保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急需救助的困难灾民手中。镇江、盐城等市还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灾情将灾后自救能力分为有自救能力、自救能力一般、无自救能力三类,实施分类救助,有效提高了救助效果。低保资金方面,各地均将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将省补资金和地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结算。低保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低保户持银行卡或存折到附近银行领取低保金,有效地避免了发放不及时等现象。 三是台账完备,档案规范。各级民政部门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乡镇和县两级普遍建有灾民和低保户申请审批表、花名册、资金发放统计表,并建立了电子档案,实行电脑备案管理。徐州、淮安、泰州、宿迁等市加强基础资料管理,以流动现场会和业务培训等形式,统一规范了运作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县、乡镇、村三级档案内容齐全,形式统一。赣榆、盱眙、盐都等县、区低保户档案中除了申请书、审批表、身份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增加了入户调查笔录、村委会评议记录、乡镇核查报告、收入证明等材料,档案材料丰富、详实。无锡、镇江、盐城等市为了加强低保资金规范管理,开始探索低保资料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省大部分市都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以动态管理为主线,切实规范家庭收入审核工作,实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 四是强化监督,公开发放。为使专项经费规范运作,确保民政对象按时足额领取款项,各地坚持阳光操作,注重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款物发放前,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和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款物发放中,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救济政策、救济对象、救济金额三公开;款物发放后,由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防止截留和挪用现象发生。连云港、常州、南通、镇江等地民政局将救灾款物的申请办法、补助优待标准、下拨额度等通过民政网站、发放宣传卡片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扬州仪征市、江都市修订完善了《查灾核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政财务审计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力量对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泰州海陵区民政局每年都组织对乡镇(街道)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民政财务互审,对救灾款物的分配投向和使用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徐州市在专项执法监察时聘请了4个会计师参与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重点使用不够突出,发放时段过长。个别乡镇未能按规定时间将救灾救济春荒和冬令款及时发放到灾民和困难户手中;二是少数基层单位在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分配使用上,还存在着注重钱物发放,账目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三是个别县城乡低保经费未能做到“民政造册、财政拨付、个人持卡、银行发放”的要求,不符合城乡低保经费规范化发放要求。 希望各地通过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针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或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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