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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函[2008]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5月12日汶川地震,灾后的疾病防控工作已成为抗震救灾的关键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灾后防病的重要指示和省政府内部明电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灾后疾病防控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灾后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灾后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遂宁市灾后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启动灾后疾病防控预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防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组织、技术、经费、物资“四个”到位,确保灾后无大疫的目标。对处置不力,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清理污染的生产、生活环境,对避灾场所要对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清除坟蝇孳生地,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卫生、教育、文化、广电、遂宁日报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编写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知识,提高社会人群对灾后常见病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 环境消毒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城建、环保、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深入一线,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清理和消毒。对倒塌的各类建筑物、学校、公共场所、避灾场所等全面实施药物消毒和其它卫生处理,做到清理污染不留死角,消毒杀菌不留空白。对人、畜尸体等要及时实施火化或消毒深埋等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 做好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要组织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严格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把好源头关;工商部门要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严禁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流向市场或农村;卫生部门要强化餐饮业、机关、学校食堂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要做好饮用水的检查监测,保障集中式供水、灾区临时供水符合要求,同时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消毒及指导,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切实加强疫情监测 疫情监测是指导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疾控机构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及时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尤其是各级疾控机构,当前要增加专人,深入医疗机构,主动收集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加强门诊预检分诊,主动与疾控机构配合。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准确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尽快予以扑灭。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专人值守,从5月15日起实行灾区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和零报制度,各区县应于5月16日前将值班电话报遂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0825-5807707)。 六、强化信息收集反馈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专人收集灾后防病信息,于每日下午16:30前向遂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0825-5807707)报告当日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暴发流行。 附件:遂宁市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遂宁市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胡昌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组 长:胡家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遂宁日报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由刘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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