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请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于5月14日上午6:00前将截止5月13日晚10时的灾情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以后,如收集到有新的灾情请及时上报。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请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于5月14日上午6:00前将截止5月13日晚10时的灾情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以后,如收集到有新的灾情请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