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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8]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志勇自治州州长 常务副组长:王伟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董庆利农六师总工程师 蒋福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金文州统计局局长 成员:冶福存州统计局党组书记 叶生龙州发改委主任 赖胜利州经贸委主任 蔡敦民州监察局局长 刘忠强州编办主任 候东升州民政局局长 王文海州建设局局长 苗卫克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队长 王涛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奚卫东州国家税务局局长 张金平州地方税务局局长 邢建华州工商局局长 黄林农六师统计局局长 芦瑜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金勇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庚州财政局副局长 韩晓明州统计局副局长 刘雪梅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副队长 高博昌吉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曹东胜昌吉武警支队后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杜金文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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