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州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州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为确保自治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顺利完成,认真做好2008年总量控制工作,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2008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38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自治州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在总量控制工作中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环保监管、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4.原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 5.原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6.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7.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昌吉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 8.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新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247号) 9.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7〕192号) (三)编制原则 1.服从总目标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减平衡,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测算方法一致原则:对“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和削减量,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细则》要求测算,使计划数据的测算与国家、自治区要求一致。 3.与有关规划相衔接原则:与自治州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和自治区及自治州“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衔接一致。 4.保护主体原则:对人群聚居区、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从严控制,对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国有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适当放宽政策的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属性和控制途径,明确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各有关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工程、环境监督管理减排的具体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县市和企事业单位,便于自查和核查,具有可操作性。 二、基准年及计划编制范围 基准年:本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5年,分析2006年和2007年实施进展情况。计划编制范围主要指:自治州辖区内的排放污染物单位不论隶属于哪一级,均包含在内。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 三、现状分析 (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现状 2005年自治州实现GDP2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2006年实现GDP29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2007年实现GDP359.24亿元(含米泉市),比上年增长15.1%。 2005年(基准年)自治州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结构比例为31.5:37.3:31.2。工业重点行业增加值在全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例为50.5%,能源消费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401万吨标煤、天然气消费量为529万标立方米,电消费量为17.1亿kwh。 2006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结构比例为30.0:39.1:30.9。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461 万吨标煤、天然气消费量为1055 万标立方米,电消费量为19.1 亿kwh。 2007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结构比例为28.8:40.5:30.7。能源消费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为596万吨标煤、天然气消费量为1141万标立方米,电消费量为22.81亿kwh。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 1.2005年基本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状况。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2685吨,其中工业17703吨,占54.2%;生活14982吨,占45.8%。 二氧化硫排放状况。全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2496吨,其中电力28962吨,占55.2%,非电18545吨,占35.3%;生活4989吨,占9.5%。 2.2006年核定数据 根据自治区核定后的昌吉州2006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158吨,其中工业16015吨,占51.4%;生活15143吨,占48.6%。 二氧化硫排放量52993吨,其中工业43795吨,占82.6%;生活9198吨,占17.4%。工业中电力行业排放量为24782吨,占工业的46.8%,非电排放量为28211,占工业的53.2%。 2006年度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1527吨,下降了4.6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增加了497吨,增长了0.95%。 3.2007年核定数据 2007年度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279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8838吨。 (1)削减量 ①二氧化硫削减量(结构调整减排)。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核结果,2006和2007年阜康市关停小焦化企业41家,削减二氧化硫1940.9吨/年。 ②COD削减量(工程治理减排)。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核结果,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和中粮屯河昌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污水接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新增削减量约为186.59吨;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公司削减量为4550吨。 ③合计削减量。以上合计削减量为二氧化硫削减量1940.9吨,COD削减量4736.59 吨。 (2)新增量 ①工业新增量。在剔除原米泉市的基础上,工业新增COD 542吨,二氧化硫约11000吨(主要由于增加210万吨煤)。②生活新增量。生活新增COD 194 吨,二氧化硫106 吨。③合计新增COD 736吨,二氧化硫11106吨。 (三)污染治理现状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现状。截至2007年,COD减排工程完成了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和中粮屯河昌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污水接入昌吉市污水管网工程。二氧化硫减排完成了阜康一批小焦化厂关停。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现状。生活COD减排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州有两个县市建设了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其中昌吉市已建成,呼图壁县年内建成。生活二氧化硫减排主要是农村沼气建设,减少生活燃煤消耗量。 (四)2007年总量控制计划完成情况 按照《自治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2007年总量控制任务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2944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2094吨。2007年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控制在预计总量指标内,小于预定指标 6653吨。二氧化硫没有完成预计总量控制任务,2007年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超出预定指标6744吨,超出13%。 四、2008年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2007年核定情况及2008年具体情况,2008年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80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9367吨以内。 五、2008年度总量控制计划 (一)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2008年预计新增COD3906吨,二氧化硫11774吨。 1.工业新增量预计 玛纳斯舜泉化纤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年粘胶短纤项目可能投产(新增COD605.5吨、二氧化硫156吨),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车间改扩建项目(新增二氧化硫292吨),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宽沟煤矿120万吨/年扩建项目(新增二氧化硫76吨),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粘胶短纤项目(新增COD1108吨),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棉浆粕项目(新增COD800吨)。新疆日新工业纸板有限公司5万吨/年钢纸项目(新增COD2796吨、二氧化硫140吨),玛纳斯舜泉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棉浆粕项目(新增COD 2100吨、二氧化硫60吨),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发电分公司三期项目预计6月份投产(新增二氧化硫8300吨),山东鲁能电厂8月投产(新增二氧化硫3000吨)。 预计工业新增COD3705吨、二氧化硫11662吨(投产时间不明确项目年新增量减半测算)。 2.生活新增量预计 生活新增COD201吨,二氧化硫112吨。 3.合计新增量预计 2008年合计预计新增COD3906吨,二氧化硫11774吨。 (二)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 1.二氧化硫削减 2008年计划二氧化硫削减量为1245.2吨(详见附表)。 工业削减有:(1)产业结构调整减排。主要是阜康市计划关停小焦化厂削减二氧化硫800吨,新疆华电昌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小机组削减200吨。关停昌吉市小造纸厂2个,削减COD 5.6吨。(2)污染治理工程减排。主要是昌吉热力有限公司、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建设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共削减二氧化硫230吨。呼图壁县沼气建设削减9.6吨。 2.化学需氧量削减 2008年计划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495.5吨。 (1)产业结构调整减排。主要是关停昌吉市小造纸厂2个,削减COD7.5吨。(2)污染治理工程减排。呼图壁县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建成投入运行,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奇台糖业分公司对废水进行治理。两项工程治理措施可削减COD约488吨。 (三)要求污染治理工程减排开工项目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为确保“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的完成,确定一批重点脱硫工程项目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在2008年动工建设,在2009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重点项目主要有:一是二氧化硫削减项目,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发电分公司脱硫工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脱硫工程、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分公司脱硫工程、新疆华电昌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硫工程等。这些项目可削减二氧化硫22854吨,约占“十一五”计划削减量的83.7%。二是化学需氧量重点削减项目,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和阜康市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以上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784吨,约占“十一五”计划削减量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