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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青政〔2007〕4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为督促、指导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州政府决定于8月19日至23日在全州开展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织 联合督查组由州发改委分管领导带队,统一组织,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统计局、州工商局、州教育局、州质监局、海西银监分局、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督查工作总体要求 督促、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配套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特别是督促各地把补贴政策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 三、督查主要内容及部门分工 1、各项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由州农牧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海西银监分局配合。 2、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措施情况,主要包括:各项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由州财政局牵头,州农牧局配合;生猪良种繁殖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和沼气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州农牧局配合;信贷资金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由海西银监分局牵头,州农牧局、州财政局配合;生猪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由州农牧局负责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3、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方副食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调节功能,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情况,由州经贸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海西银监分局配合。 4、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研究市场走向和建立相对稳定的副食品体制机制的相关问题,提出发展方向和配套措施情况,由州发改委牵头,州农牧局、州经贸委、州财政局配合。 5、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采取的措施,由州工商局牵头,州质监局、州发改委配合。 6、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政策落实以及对困难学生的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由州财政局牵头,州民政局、州教育局配合。 7、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情况,由州交通局负责。 8、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相关情况,由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负责。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要对照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工作中要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检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准备材料。 2、联合督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督查内容和分工要求,将督查结果于8月24日前书面报州发改委汇总。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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