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党总支、局属各事业单位党总支(支部): 现将省局党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体会和思考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党员和监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并提出各总支、支部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附件: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体会和思考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体会和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报道后,省局党组随即召开会议学习了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并就党组专题学习、组织面上的学习和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等作了具体安排。一是要求局领导结合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自学,研读“6·25讲话”的精神,做好学习讨论的发言准备;二是立刻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好集体学习,开展“6·25讲话”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并要求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用胡总书记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工作实践。8月1日省局党组又召开专题学习会,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领导集中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的8篇评论和相关的学习材料,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同志传达了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培训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上,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参会的其它同志结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实际和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畅谈了学习体会,领会了“6·25讲话”精髓和要点,统一了贯彻中央工作要求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下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党组认为:深刻领会把握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正确判断和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形势,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原则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好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努力完成“攻坚年”、“落实年”的各项目标任务。8月3日,在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同志结合省局对下半年的工作要求,向参加会议的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报了党组学习“6·25讲话”的认识,听取了各分局及机关部分处室领导对面上开展“6·25讲话”学习讨论情况的汇报,进一步统一了全局同志和各级班子的思想认识,明晰了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下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学习、理解、把握和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1.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是旗帜论,他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表明了党团结和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实现奋斗目标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必须在这个政治态度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保证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煤炭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基础保障。同时,必须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成功实践是中国三代领导集体在认识和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重大问题上取得的成果,只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力量,才能建设好四个现代化,才能建设好和谐社会。
2.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新成果,深刻系统地阐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这两个重要问题,阐明了治理国家和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总局党组结合新时期、新任务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指导原则,是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很有针对性,我们应深切认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就是体现以人为本的事业,就是要通过不断努力,改善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改变煤矿工作环境和矿工生活环境,保证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讲,就是通过安全监察、排查隐患、查处事故,推动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降下来,创造和谐发展的环境,促进煤炭经济的良性发展。从这个角度讲,履行国家监察职责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
3.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国情,想问题、办事情必须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认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基本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作为负责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工作机构,我们所面对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不容乐观的。目前,以小煤矿为主体的煤炭经济运行模式,使我省的煤炭生产仍处在粗放式的发展阶段,生产工艺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水平仍很落后、科技装备水平仍很低下、安全投入机制仍不健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与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差距很大、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仍不规范,加之安全生产的认识还不到位等诸多因素,是导致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落后状况将较长时期存在的客观事实。因此,我们必须牢记这个省情,认清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解决问题的复杂性。一方面要通过监察执法,打击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监察活动促使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提升,促进煤炭经济的良性发展,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4.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鲜明地提出了“四个坚定不移”的理论亮点。他不仅指出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而且阐述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这四个根本性要求的关系,并着重强调了解放思想的问题,要求全党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才能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实施煤矿安全监察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其工作难度决定了完成任务的艰巨性,解放思想就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工作路数、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从细节做起、点滴做起,满足好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更好地推动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5.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对全党同志提出了殷切希望。他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我们必须遵照总书记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好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作用,发挥好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先进性体现在煤矿安全监察事业中;我们必须不断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发挥安全监察执法的专业技术优势,弘扬监察队伍乐于奉献、不怕吃苦的精神,勤奋工作,依法行政、科学执法,不断推进云南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正确认识和估价煤监队伍建设的成效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肯定成绩,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树立信心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即要看到成绩和工作效果,也不可忽视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建的七年时间里,省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安监总局及省委省政府各个阶段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煤矿安全监察的各项工作职责,狠抓监察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了安全监察工作的良好格局,也摸索出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在队伍建设上,通过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树立了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管理规范的正气,形成了特别能战斗的良好作风,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符合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内部管理工作实际要求的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规范监察内业管理和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责任目标落实上,通过实施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有效地实施量化考核,推动了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的良性发展;在实施“三项监察”职责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煤矿和重点内容,坚持不懈地抓重点、抓矛盾、抓协调,注意解决好难点问题,切实推进煤矿的两个攻坚战,保证了各时期、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完成;在与地方政府工作的协调上,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创造了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同时建立了监察监管“三项”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市(州)、县两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各项任务到位,推动了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在推动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上水平上,狠抓八项基础工作的推进,督促检查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成果,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并借助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安全整改,极大地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在安全监察能力提高上,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在实践中探索、在工作中总结、在肯定中前进,抓勤政廉政建设、抓监察执法业务建设、抓思想作风建设,使监察执法水平不断巩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得到地方政府、煤矿企业和社会的认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形象和威信树立起来了。这些成绩证明我们的工作路数是正确的,也正因为我们不懈的、有效地工作,使全省煤炭产量在2000年煤监机构组建时的2000万吨发展到2006年的7339万吨,每年平均递增1000万吨的情况下,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2007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状况更是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即煤炭产量大幅增加,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目前全省煤矿的数量也从2000年的2782个减少到现在的1586个,实现了煤矿上规模、管理水平上台阶、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稳固提高的良好成效,保证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呈现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困难和矛盾仍很突出。就工作压力和困难而言,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出现反弹,并呈逐月上升趋势;瓦斯顶板两类事故仍是最大的威胁;非法煤矿事故仍屡禁不止;关闭矿井工作难度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矛盾突出、任务艰巨;瓦斯治理工作差距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国家对煤矿的准入门坎、政策要求越来越高,在执行中矛盾大。这些工作压力和困难实质上反映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上所存在的突出矛盾,一是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与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相对落后的矛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二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反差强烈;三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产品的需求与目前核定的煤矿生产能力差距很大,供求关系不平衡;四是煤矿矿井随着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大将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与现在煤矿从业人员管理素质、安全技能素质低下不相适应的状况在短期内还不能很好解决;五是煤矿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与煤矿从业人员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的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扭转和有效解决。面对这些压力、困难和矛盾,我们更应在思想上始终清醒坚定、工作上紧紧抓住重点、作风上更加求真务实、机制上不断创新;必须克服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克服厌战、畏难情绪,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做好打攻坚战、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全面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建设,突出重点抓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有序推进
学习把握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认真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掌握其工作要求,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尤其是要注意把中央的要求、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与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融会贯通,统一思想、把握形势、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应从7个方面去思考问题并统筹工作:
1.认真学习把握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解决好思想武装的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审时度势,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增强调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分析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矛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学以致用,防止脱离实际的空谈,克服急于求成的思想倾向,以此指导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原则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工作奋斗目标,牢记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总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煤炭产量较快增长的同时,控制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减少重特大事故这两个指标,为全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工作保障。运用好各项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地保证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3.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遵循《讲话》要求,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总结监察、监管工作的经验成果,正确判断分析新形势给我们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处理好与政府行业管理、安全监管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工作关系,支持配合参与各项重大安全生产工作行动,通过协调服务、支持配合、督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构建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格局。
4.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统领工作全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发展。在抓重点、抓矛盾、抓协调实践中,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水平。抓重点就是继续抓好“两个攻坚战”和促进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督促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上水平。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有明显成效、整顿关闭煤矿明显推进;抓矛盾就是针对煤矿数量和质量与煤矿规模发展的关系,针对煤矿能力核定与产能需求、资源整合与规范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核准与科学合理布局等矛盾,统筹开展好各项工作,促使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序发展;抓协调就是履行好国家监察职责,思考研究监察与监管、监察与行管、监察与企业的工作关系,通过省局和分局各种工作手段的运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尤其要注意调动地方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尊重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意见,主动沟通、支持配合,同心协力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5.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煤矿企业发展的大局意识。把夯实小煤矿安全基础当作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强化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稳步推进小煤矿发展三步走战略,落实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提出的七项工作部署,推动12项治本之策逐步到位。督促小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抓住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强隐患排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不放,使阶段性工作收到明显效果,不断巩固小煤矿安全工作成果,加快改善安全基础条件的步伐,逐步赶上发达省份的管理水平。
6.以建设和谐执法环境为切入点,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抓安全、抓执法、抓服务。贯彻落实好总局党组各阶段的具体工作部署,做到在监察中体现服务、在事故查处中体现教育、在指导工作中推动企业发展,从细节抓起、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保持工作的持续性;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坚忍不拔、持之以恒,推动全局工作规范化。
7.以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针,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使每个党员、每个监察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按省委的要求开展好以提高“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为主题的创建实践活动,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的监察执法队伍;向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倡导和弘扬八个良好风气,树立良好的监察执法形象;继续推进分局规范化建设工作,从严治内,不断提高科学执法、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和完善安全监察工作行为。
四、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继续抓住重点区域,落实好“三项监察”计划。一是盯住曲靖、昭通两个重点区域,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抓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坚决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上升势头,确保全年指标控制任务的完成;二是结合各州(市)、县(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督查和指导的工作力度,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落实;三是继续深入贯彻七部委局关于加强国有煤矿、小煤矿基础管理工作的两个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解决好煤矿特别是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问题。
2.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两个攻坚战。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为科学管理打下基础;二是继续加强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管力度;三是督促各市(州)地方政府落实好关闭矿井任务;四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管理部门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把资源整合工作与隐患排查、整顿关闭工作相结合,加快科技强矿工作步伐。五是加大对私挖滥采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3.继续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加大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略;二是督促2007年省政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投入机制的完善;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企业劳动组织及用工管理的监督,为企业安全发展打好人力资源基础。
4.把好安全准入关,继续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制定全省小煤矿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淘汰机制,推动科技兴矿、管理强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严格执行好煤矿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范核准行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2007年度煤矿安全评价工作,依法推动安全基础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规定,规范各项行政许可行为,规范煤矿准入条件和标准。
5.继续深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事故调查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把握,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调查,提高执法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事故调查效率;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对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五是加大对瞒报、迟报事故的查处力度。
6.加快“金安”工程建设,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一是优化好项目建设,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
7.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一是抓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二是抓制度建设,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三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内业管理,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