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口计生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9月1日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引起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自觉性,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决定自2007年9月至2007年年底,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活动。为了搞好这次纪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纪念活动 各市要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五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其他纪念活动。活动形式力求多样,如举办讲座、咨询服务、文艺演出、召开座谈会、组织走访慰问、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就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逐步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人口环境。 二、省人口计生委在纪念活动期间计划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在省会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五周年大型纪念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于9月初与石家庄市联合举行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决定》、《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五周年大型纪念活动。届时将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 (二)开辟网络纪念宣传活动专题版块。省人口计生委将在河北人口网开辟专栏,刊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五周年来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情况、相关政策调整以及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行政、计生惠民、优质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三)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理论和基层管理研究,切实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在全省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见附件)。各市要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市、县、乡计生干部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及基层管理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每市至少推荐5篇征文稿件。省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稿件进行认真筛选和综合评比,对优秀稿件进行奖励和通报表扬,并辑印成册,还将推荐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参加国家征文评奖。 三、加强领导,精心谋划 各市要高度重视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活动中,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舆论高潮。 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报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我委将汇总各地活动信息,编发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活动的情况。 联 系 人: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张鑫 联系电话:(0311)87046044 电子邮箱:jswzhangxin@sina.com 附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主题参考选题及有关要求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主题参考选题及有关要求
一、征文主题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参考选题 1、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树立科学发展观,探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2、深入宣传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3、认真执行《条例》,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5、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构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6、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7、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8、深入学习中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9、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10、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 11、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生殖健康权利; 12、关于公民对避孕节育方法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思考; 13、加强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坚持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15、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合作机制的思考; 16、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作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自己的理论思考,自主选择确定论文题目,撰写文章。 三、具体要求 (一)写作要求 1、撰写内容要紧扣主题,做到观点明确、思路清晰、数据可靠、文字通顺;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选题得当、立意新颖,力求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以论文为主,避免写成单纯的调研报告或工作经验总结。 2、撰写的内容可以只对其中的一个问题作深入思考和理论阐述,写深、写透,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切忌泛泛而论。 3、文章应语言精炼,全文不超过5000字。 (二)其他要求 1、征文活动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普遍开展,各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宣教机构协助做好征文的组织和稿件的提供工作。稿件分别寄送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宣教处。 2、来稿一式三份,按A4纸格式统一打印(同时附电子版)。全文内容包括:标题、摘要、正文(引言、结论)和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及撰文参考文献。 3、此次征文活动从2007年8月中旬开始,至2007年11月30日截止。 6、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征文进行综合评价,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的征文将报国家有关部门和刊物,参加国家征文评奖。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张鑫 省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处李娜 联系电话:(0311)87046044(0311)87066704 电子邮箱:jswzhangxin@sina.com lina0531@126.com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