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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亚市宁远河大隆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2008]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宁远河大隆灌区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宁远河大隆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岳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克峥(市水务局局长) 许焕中(市审计局局长) 王祉壮(市监察局副局长) 林 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阵(崖城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林 飞(南滨农场副场长) 三亚市宁远河大隆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许克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马育红、林菲、黎小笑、张秀标。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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