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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颁发部门】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东署[2006]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后,行署立即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召开行署专员碰头会,就加快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行署由一位副秘书长带队,组织各相关部门赴各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10月9日,行署召开全体会议,就全区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更加具体细致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海东地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不断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共服务条件和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城镇、农村就业压力逐步缓解,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氛围逐步形成,依法行政的意识显著增强,执法程序趋于规范。二是重大决策的调研、听证、公示、专家咨询、公开评议和集体决策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公开化逐步推进。逐级推行政务公开,基本实现了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律公开、办事程序规则公开和政务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三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四是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拓展和深化,领导干部述廉及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纪律进一步严明,专项清理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券、公车私用及兼任企业职务行为,切实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乱收费的行为。集中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及时查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政风行风得到整肃。五是在6个乡镇开展了乡镇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合理划分了事权,修订完善了用人考核机制,整合了党政机关和各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方便了群众办事,优化了资源配置,加强了乡镇直接服务“三农”的力度。六是落实了基础建设、教育“两免一补”、扶贫救灾救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惠农政策,纠正了一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调处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城乡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虽然我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政府干预企业投资决策、招商引资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没有彻底改变过来,行政审批中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依然存在,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不合理、职责交叉重复的问题仍然突出。二是机关工作作风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程度和政策透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在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时,细致论证不够,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群众无所适从。四是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未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时有发生。五是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不完善。执法主体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违法、乱收乱罚、以罚代管现象仍然存在。六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和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依然突出,各项监督制度尚不健全,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今后工作重点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一是加快区内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解决好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遗留问题。重点抓好互助青稞酒厂改制和乐都玻璃厂破产重组及职工安置工作,探索有效解决各县供水企业生存发展问题的途径,认真研究以往国有企业改制中遗留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金拖欠等问题,彻底实现政企分开。二是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防止出现反弹。认真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审批权行使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切实履行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食品、药品、环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领域行业的监管,整顿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紧抓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机遇,争取项目,加大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和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是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上岗准入制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总体水平。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察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增强他们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五是抓紧抓好地、县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全面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施行。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以科学界定政府决策权力边界、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公开政府决策过程、加强政府决策为重点。逐步深入研究和探讨、整理和归并已出台的各项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统一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编制及重大调整;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分区域规划和城镇建设的详细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环境保护项目;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问题的决策,先由职能部门围绕决策题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综合分析整理后提出一个或多个方案,报政府研究。对于职能部门提出的方案,各级政府组织专家咨询,由专家依据实际对所要论证项目的各类要素、各相关条件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深刻分析,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凡专家咨询认为不可行的项目,不再提交下一个决策程序。对专家咨询认可的项目方案,再交由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论证,以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国家法制的统一性、权威性。然后将决策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发布会、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普通群众的意见,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汇总整理并依此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最后由政府专门会议讨论决定出台实施。 (四)强化政府权力监督,防止政府权力滥用。一是行署及各县政府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依照程序和权限向各级人大组织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备案出台的行政规章;自觉接受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组织及其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行署及各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各级司法部门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行署及各县人民政府报告。三是加强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纠正违反纪律、行政法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下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按《信访条例》办事,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各级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积极主动的查处和整改,并向上级政府报告。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五)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一是通过对各级政府的职务分析,及时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内容,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和界定,使之设置更加切合实际。二是通过对各职能部门的职务分析,将职能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完整修订到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去,增强对职能部门的绩效管理。三是加强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监测和考核评估,通过实行目标完成进展情况的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抽查以及信息发布等,增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提高其行政效能。四是逐步建立群众评议政府、基层评议上级等制度,扩大对政府效能的评估范围。综合应用职能部门考核、专业部门考核、日常数据分析和群众评议等结果,将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到考核评价体系中去,实现对政府绩效的多角度、多层面、立体化考核评估。坚持考评结果与奖惩相结合,与干部使用相联系,切实增强各县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六)加强廉政建设,尽心竭力为人民谋利益。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将工作重点放到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不断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好各行业不正常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已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深层次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梳理工作思路,制定对策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及“三农”和城镇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解决各项政策落实中的“肠梗阻”问题。认真研究和合理解决当前城镇建设、铁路、公路建设及重大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使这方面的规划和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群众,造福一方。切实研究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保障问题,通过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失地农民有计划地使用土地补偿费,投资发展生产、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开辟长远的增收渠道,预防新的贫困群体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深入研究探索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生产、文明乡风、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片面、盲目提倡建房、修路等偏离新农村建设核心的现象,使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深入研究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到限后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深入研究解决城镇社区建设中基础薄弱,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经费无保障、工作人员待遇低等问题,使初步建立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深入研究解决城镇居民及企业下岗职工中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认真总结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切实研究解决乡镇职能转变后出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保障乡镇机构改革全面顺利推进。 (七)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并实施好《公务员法》。加大公务员竞争上岗和轮岗的工作力度,把轮岗和竞岗结合起来。对培养有前途的年轻公务员积极进行轮岗,对权力较大的岗位领导按规定年限轮岗。二是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录用新增公务员,严把队伍“进口”关。三是大力改进对在职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把考核与使用结合起来,发挥考核在公务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作风转变等方面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四是加强公务员理论培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武装公务员的头脑,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意识。五是加强公务员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的成长规律,科学确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素质要求,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建立符合我区公务员特点的,较为科学合理、系统的中长期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公务员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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