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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黄政办[2008]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7〕13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河流健康为主线,对州内主要河流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着力提高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管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统筹协调、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管理;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 三、主要任务 (一)配合上级流域管理机构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我州境内黄河干流的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二)利用3-5年的时间完成州境内隆务河、洮河等重要河流综合规划修编和补充编制工作; (三)各县根据实际需要同步开展县域内主要河流的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境内重要河流的综合规划,建立起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具有较强指导能力和水资源控制能力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搞好我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决定成立黄南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流域规划修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监督指导修编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开哇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仕清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继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炜州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张军州水务局副局长 索南达吉州财政局副局长 周有峰州农牧局副局长 华旦嘉措州林业环保局副局长 赵青龙州建设局副局长 张成平州交通局副局长 王进有州气象局副局长 魏生琳同仁县政府副县长 西加端智尖扎县政府副县长 索罗泽库县政府副县长 华多加河南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水务局,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州水务系统抽调。 各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规划修编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流域规划修编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州境内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下,由州水务局及州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州内河流隆务河、洮河的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在省水利厅的组织下,由州水务局及州政府有关部门和流域相关的县政府配合完成;其余县域河流,如泽曲河、永曲河、巴河等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由各县政府组织完成,州水务局给予业务指导。规划修编工作须委托技术力量强、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 (三)落实工作经费。积极配合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向省政府申请黄河、隆务河、洮河流域规划修编工作经费。州级负责的流域规划修编经费,由州水务局根据规划要求提出工作内容,依据有关规定测算工作经费,从州级预算中的项目前期经费中统筹安排。各县负责的河流综合规划编修工作经费由各县自行筹措解决。 (四)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修编工作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专家论证和咨询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对规划论证、评估等环节的技术把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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