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各地落实《要点》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并对落实《要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以确保2008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八年五月四日
2008年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盟委(扩大)会议、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基础与能力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目标2.全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征集就业岗位8万个,安置城镇各类人员就业2万人,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3万人;培训城镇各类人员1.2万人,农牧民3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 以内。3.全盟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年内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80064人;基本医疗保险参统人数达到132000人;失业保险参统人数达到 840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4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724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保持100% ,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0% 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就业4.继续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解决好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兑现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问题,保证这部分群众能够在未来三年享受到相应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研究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援助和鼓励创业等配套政策,将落实政策的重点放在延长政策时间、扩大政策范围、拓展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标准上来,做好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工作。
5.用好再就业专项资金。要认真研究再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结转的技术环节,确保当年足额到位,当年及时合理使用,不得结转,不得影响下年度争取资金。
6.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积极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失业保险基金在推动就业方面的保障作用取得新突破。
7.依靠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落实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做好大项目、大企业的用工跟踪服务,发挥大项目、大企业的拉动就业作用。通过再就业政策扶持、培育再就业基地、鼓励第三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再就业。
8.强化就业培训促进广泛就业。以技能培训为主导,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带动初中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结合大项目、大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训建筑装潢、土特产品加工工匠和民族文化产品制作艺人,打造地方劳动力品牌。抓好引导性培训,进一步解决农牧民转移就业的观念问题。积极推行“创业培训 +小额贷款 +项目支持”的工作模式,全年参加创业培训合格人数要达到1050人。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全年发放小额贷款要达到900万元以上,开展农牧民进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农牧民进城创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
9.坚持不懈地开展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继续履行“在认定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的承诺,坚持“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管理。建立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提高“零就业家庭”的就业稳定性。
10.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统一开放的就业服务体系,尽快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并付诸实施。扎实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岗位介绍、职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积极开展农牧民转移就业示范旗县市(区)、示范苏木(乡、镇)、示范嘎查(村)创建活动,组织返乡创业农牧民和进城创业农牧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业宣讲活动,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向更加深入、广泛、高效的方向发展
11.继续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农牧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展和延伸社会保险的覆盖人群,争取应参统人员更多地纳入到社会保险统筹范围。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覆盖人数和基金收入“双增长”。组织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2.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盟级统筹向自治区级统筹过渡的相关工作。在抓好现有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重点抓好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支付和基础信息建设等工作,探索建立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可持续的,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多元化筹资机制的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并做好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切实推进全盟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妥善解决转制破产企业所用临时工和各类企业档案不全、档案丢失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13.全面组织实施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5月底前完成前期筹备工作,6月底前全部启动。力争年底参保人数突破20万人,覆盖率达70% 以上。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综合考虑当地财力状况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补贴标准。抓紧落实地方财政补助政策,统筹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启动后稳健运行。
14.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平安计划”,以推动建筑、矿山、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抓紧研究完善农民工参保的灵活办法,提高政策的吸引力。大力推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工作,力争做到符合条件的单位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全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逐步研究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并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15.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力度。做好对社保基金及再就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完善社保基金内控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社保资金的使用、收支、结转、记息等与财政部门、银行经常衔接,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金融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保资金运行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发挥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形成社保基金专门监管、社会监管和媒体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
16.切实做好“两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密切关注“两法”实施前后企业用工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动态,加大监控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处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并将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两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17.继续实施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劳动合 同专项执法监察,重点推动用人单位与农牧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力争实现年底前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5% 以上。加快推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摸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年内,各地推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的企业力争达到30% 左右。积极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集体合同协商制度。
18.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对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三项制度建设,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合理增长。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大对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19.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完善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网络化”监察模式,实现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和维权的适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包片巡查和专项执法监察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0.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力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劳动仲裁案件评查活动,强化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四)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1.加强对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的研究。针对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落实十七大报告所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实现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创新。
22.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完善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规范网络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保持信息网络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抓好已建成网络系统的应用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探索开发社会保障卡在养老金发放及其他劳动保障业务领域中的应用功能。强化对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宣传,提升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的知名度,打造劳动保障服务品牌。
23.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培训鉴定机构、监察执法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加强技术支持,配备专业人员,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24.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要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抓好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机的源头预防和治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