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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解决原三运司和公路工程公司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解决原三运司和公路工程公司遗留问题,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王荣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体改办主任 卡德尔 州交通局党组书记 成员: 蒋世谦 州交通局副局长 魏渡新 州交通局原副局长 陈羽 州体改办办公室主任 鲁克俊 州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王万华 州交通局交通战备办主任 李放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处长 娄俊杰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杨永峰 州国资中心业务科科长 黑力力 州社保局稽核审计部副主任 魏海燕 州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 马立克 州法院民二庭干部 陈海英 州财政局企业处干部 米娜瓦尔州审计局经贸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解决原三运司和公路工程公司遗留问题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世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渡新、陈羽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鲁克俊、王万华、李放、娄俊杰、杨永峰、黑力力、魏海燕、马立克、陈海英、米娜瓦。办公室分成四个工作小组:一是资金筹措组,负责人魏渡新;二是资产变现组,负责人陈羽;三是债权清收组,负责人魏渡新;四是企业审计组,负责人蒋世谦。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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