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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企业的通报


【颁发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施名牌战略,促进我市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和省著名产品,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三亚市质量兴市工作方案》,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获得省著名商标“南山寿果”的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和省名牌产品“牡蛎精粉”的三亚海王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质量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受到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加强管理,狠抓产品质量。市有关部门要支持、鼓励本市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为提高我市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而共同努力。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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