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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浙土资办[2007]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点领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浙治贿〔2007〕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将《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11月底前由牵头处室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二○○七年八月七日
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中办发〔2006〕9号《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点领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浙治贿〔2007〕6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厅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处室(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主要任务 1、重点解决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协议出让土地、矿产资源以及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谋取私利的问题。 2、研究解决在行政审批中,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登记发证、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审批,矿业权评估确认、备案中收受贿赂的问题。 3、研究解决土地、矿业权评估中,指定评估机构或干预评估、泄露底价,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二、任务和责任分工(标题所列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余为参与配合单位) (一)土地利用规划处 研究解决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项目土地预审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二)耕地保护处 1、研究解决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竣工验收、折抵指标确认、调剂和土地整理、造田造地工程发包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2、研究解决在农用地转用、征收项目审批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参与单位: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省土地整理中心 (三)地籍管理处 研究解决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参与单位: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四)土地利用管理处 1、重点研究解决如何预防工作人员违规协议出让土地和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谋取私利的问题。 2、研究解决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建设用地具体项目审批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3、研究解决土地评估中,如何预防指定评估机构或干预评估、泄露底价,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五)矿产开发管理处 1、重点研究解决如何预防工作人员违规协议出让矿产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 2、研究解决在矿业权出让项目审批和矿山环境治理资质认定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3、研究解决矿业权评估中,如何预防指定评估机构或干预评估、泄露底价,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参与单位:省地质调查院 (六)矿产资源储量处 研究解决矿业权评估确认、备案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七)地质勘查处 研究解决探矿权审批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八)地质环境处 研究解决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认定和有关项目审批、发包中如何预防商业贿赂问题。 参与单位: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九)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厅治理商业贿赂日常工作。 2、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3、对群众举报的涉及本系统干部职工商业贿赂行为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有关规定和涉嫌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参与单位: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三、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过去一年,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为重点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发现了一些管理漏洞,梳理出了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薄弱环节,整改了一批问题,完善和出台了一些制度,查办了一些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重在平时预防、重在日常监督、重在制度建设、重在长期治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广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不能有丝毫松懈心理。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排查、分类处理案件线索。积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商业贿赂线索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对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要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要按照管辖权限,及时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继续加大对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中不正当交易行为举报线索的核查力度,做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落实,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矿业权的行为,坚决打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正之风。 三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要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活动为契机,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网上办公和审批,推行数字执法和电子监察。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通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业务工作,通过完善和规范业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如:加快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的市场机制建设,逐步缩小土地划拨和协议出让范围;推进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的有偿处置工作等。要对照治理商业贿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研究制订制度,逐项抓好落实,力求抓出成效,于11月底前由牵头处室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并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参照省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11月底前以市为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向省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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