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全面振兴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和文化,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医药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医药现代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市场竞争与政府扶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整合资源、发展事业、做强产业、弘扬文化为总方针,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导向,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机制,紧紧抓住我省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历史机遇,力争我市中医药事业有长足发展,进入中医药强市的行列。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壮大我市中医药生产规模,提高中医药产量、质量和销售水平,实现生产、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从产品开发、市场培育、种植基地建设、物流配送等方面健全中药产业体系;提高中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力争建设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和一批重点专科。面向需求,面向临床,面向生产实践,抓好技术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真抓实干,力争在2010年前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医先进市,在“十一五”期间把我市打造成为粤西地区的中医药强市。 三、大力发展阳江南药,加强南药种植基地、产业化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的地理环境,发展南药生产,发掘我市中药名优品种,招商引资,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联合,建设我市南药种植基地,加强产业化建设,开发出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名优产品,增强我市中药行业的竞争能力,提升我市中药的研发能力。加强中药现代化发展所需要的学术、技术和经营人才的培养,不仅培养高层次的学术、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也应加强中药企业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种植、饮片加工,质控质检等方面的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中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使中药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增长点。 (一)南药种植计划的主要目标 我市南药种植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发展南药基地化生产,扩大南药生产规模,提高南药产品产量和质量,为发展南药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中医药产业打好基础;使南药种植面积从目前的7.9万亩到2006年发展到15万亩,到2010年发展到40万亩,南药产业产值从目前的约2.3亿元,至2010年提高到15亿元。促进全市土地产出率、农业生产效益和农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显著提高,促进农村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增长。 (二)发展种植南药的主要品种及规模 我市计划发展的南药种类以春砂仁、广藿香、益智、沙姜、穿心莲、淮山、广金钱草、檀香、溪黄草、胡椒、凉粉草等为主。南药总面积从目前的7.9万亩,2006年发展到15万亩,2010年全市南药发展到40万亩。其中,阳春市以发展春砂仁、广藿香、沙姜、穿心莲、淮山为主,总面积由目前6.05万亩,至2006年发展到11.5万亩,2010年发展到30万亩;阳东县以发展益智、凉粉草为主,总面积由目前1.3万亩,至2006年发展到2万亩,2010年发展到5万亩;阳西县以发展广金钱草、溪黄草、檀香、胡椒为主,总面积由目前0.535万亩,至2006年发展到1万亩,2010年发展到4万亩;江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以发展淮山、金钱草、凉粉草为主,总面积由目前的150亩,至2006年发展到0.5万亩,2010年发展到1万亩。 (三)发展南药的财税政策优惠 1、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2002年起新办的纳入国税管理的南药加工企业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其从事种植业、南药初加工取得的所得,税务部门执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扶持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农〔2006〕110号),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国家农业部认定的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连续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南药加工企业符合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其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印发阳江市重点发展1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03〕74号)文件精神执行。 2、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南药种植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原农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所得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从事南药种植业的单位和个人,其销售的自产产品免征增值税。 3、对南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市级的由市科技局认定,省级的由省科技厅认定,其上缴的增值税入地方库部分,从缴纳之日起3年内由当地财政给予奖励,市级奖20%,省级奖30%;企业所得税入地方库部分,从缴纳之日起3年内由当地财政给予奖励,市级奖20%,省级奖30%。 4、凡国家或省级计划立项的内资南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第一次销售之日起,国家级新产品3年内,省级新产品2年内,应纳所得税入地方库部分可由地方财政给予50%奖励,并用于科技研发。 5、设立南药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视财力情况,每年适当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南药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创新南药的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于南药加工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补助或贴息以及支持南药种苗繁育和南药种植等药源基地及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用于培育市场、扶持南药流通专业户、扶持南药流通龙头企业、建设阳江南药网站、推介阳江南药产品等南药市场开拓项目。 6、鼓励在本市境内的所有南药企业开发、研制新技术、新产品。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 % 以上(含10 %),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 %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7、鼓励南药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南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机构对南药企业或南药科技成果进行投资,支持南药科技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由此产生的利润比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 8、积极推行南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认证制度,经认定的南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财税扶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引进科研仪器和生产设备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政策。对其按规定可以优先享受科技和技改的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凡需要上报国家和省政府审批的,有关部门要加快转报程序。对其出口的南药产品,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享受出口方面的优惠政策。 9、建立有利于形成南药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实现对我市南药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速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该项专利申请和维持的专项资金在南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10、鼓励和支持南药企业创名牌。对获得名牌的南药企业,其有关优惠政策按《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阳发〔2003〕34号)文件精神执行。 11、扶持南药流通企业,实行用地、用电、用水和办证优惠政策,在信贷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四)推进南药GAP认证工作 实施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对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是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可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中药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03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GAP认证工作。随着我市南药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南药种植基地的不断增多,为了促进南药种植的规模化、规范化和产业化发展,我市将积极稳妥地推动GAP认证工作,开展有关GAP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重点是加大对企业以及广大农户的宣传力度,使其了解中药产业政策,同时做好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GAP认证申报,及时与企业沟通、联系,掌握企业GAP认证的筹备实施情况,保证GAP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是抓好广东一片天制药有限公司的春砂仁GAP示范基地建设以及GAP认证和阳春粤西绿色工业有限公司藿香、穿心连、春砂仁的基地建设以及GAP认证工作, 以其成功经验和经济效应推进全市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和GAP认证工作,使我市南药生产的质量达到标准化、稳定化、绿色无污染的要求,满足制药企业对中药材原料的需求和中药现代化的需要,保障中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五)促进中药新药、保健品的研发工作 研发出以某一地产南药为主的中药新药或保健品,既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又可以保证该南药的稳定销路和长远发展。我市将大力支持和帮助企业研制开发中药新药、保健品,鼓励企业借助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通过资源整合来建设以南药为原料的药品、保健品研发平台,积极协助企业办理有关中药新药、保健品注册等有关事项,使科研成果尽快上马。重点是扶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一片天医药集团产学研基地”和阳春粤西绿色工业有限公司对春砂仁和黄皮等中草药的研究开发,争取在明年研制出技术含量高的春砂仁等相关创新新药或保健品。 (六)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中药制药和饮片加工产业 招商引资是加快我市南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规划设计一批好的南药加工项目,详细分析发展中药制药和饮片加工项目的前景,充分利用我市南药的资源优势开展招商引资。要大力宣传我市南药的优势,组织精干的招商队伍,落实人员、资金,主动上门招商,积极引进中药制药和饮片加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对南药制药加工企业,可参照市鼓励发展工业的优惠措施。 (七)实现南药发展计划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切实把发展南药产业作为“十一五”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规定;把各项发展指标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并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 2、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络等广泛宣传南药生产的良好市场前景和优越的种植效益,推介生产典型,充分调动群众发展种植南药的积极性。 3、保证对发展种植南药的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南药发展种植投入体系,切实保证各级财政对南药发展种植的资金投入,尤其要保证南药种苗繁育基地和南药种植基地建设资金的投入。 4、加强南药生产技术人才培养。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为契机,大力开展“绿色证书”等农民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农民南药生产技术水平;积极利用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现有农技人才素质;多方引进农业人才,优化农业科技队伍和知识结构,建设一支既掌握南药产业管理理论又精通南药生产加工技术的人才队伍,为南药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智力和人才保障。 5、以政府为主体,做好宏观调控和服务工作。发展南药种植需要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户的广泛参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做好宏观调控和服务工作。一是制定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宣传推广和服务工作,并及时组织解决南药生产中出现的关键性难点问题;二是做好招商引资,积极为企业与农户、医药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三是协调解决生产基地的土地、水源、电力、交通等基础性问题。 四、努力发展中医事业,建设中医强市 (一)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中医药机构,健全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中医药与西医药互补,共同承担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促进中医药资源向农村基层流动,通过中医药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完善提高中医服务功能。发挥市场需求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重点调整中医药资源布局和服务方向。促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资源的调整和重组,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重视发挥其他部门和各方面中医药资源在科研、教育、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把阳江市中医院建设成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市内要有一所三级甲等的中医医院,一所二级或三级的中西医结合医院,每个县(市、区)有一所中医医院,每个综合医院设有中医科,阳江市人民医院设有中医部,开展两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普及农村中医工作,2010年前阳西县要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全市建设5至8个中医专科特色卫生院,各镇卫生院建立中医科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乡村中医药人员利用当地中医资源,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降低医疗成本。积极筛选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的中医技术和方法,有计划地向农村进行推广。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逐步建成并完善市、县(区)、社区(镇、村)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体系的建设,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打造名院、名医品牌。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线,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为目标,加快中医院现代化建设,加速名院、名科的建设。以阳江市中医院、阳春中医院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指导,至2010年前,要建设成为在粤西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阳西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未建立中医医院的县区,可以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合作或其他形式的中医(中西结合)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高中医药救治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阳江市中医院的中医骨伤科、中医神经内科、中医妇科、中医眼科,阳春市中医院的理疗康复科,中西结合医院的中医儿科等,按照国家和省重点专科专病标准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医教研同步发展,力争2010年前分别达到省或国家重点专科的建设标准。加强中医医院的急诊科建设,各级中医院的急诊科(室)医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急救技术,提高中医医院急诊水平。规范医院中药管理,加大中药制剂的研发。从进货渠道、中药房的管理、规范传统中药炮制、加强中药制剂的研发等方面着手,确保中药质量,提高临床疗效。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医院的竞争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中医服务。 要有计划培养多层次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人才的整体素质。尤其要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中青年优秀人才和管理型、外向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引进创新型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2010年前要引进中医药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20人,培养10名能立足于中医科技前沿,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3至5名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独到临床经验的新一代名中医;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继续委托阳江市卫生学校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学历教育,做好乡村医生中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3年内把全市乡村医生轮训一次。 (五)贯彻执行“科技兴医工程”,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速中医药学术发展,积极组织高水平中医药科研重点攻关项目,努力争取更高层次的成果和奖励。 五、做好中医药宣传工作,扩大交流合作,加强发展战略研究 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出版、影视音像等各种传播媒介和途径,在全社会宣传国家的中医药政策,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地位、作用和优势,使全社会形成热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的风气,使中医药这一中华文明的瑰宝真正得以发扬光大。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在市内外、省内外、乃至国内外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外地在中医药政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以及开拓中医药市场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全面分析中医药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深化改革、继承创新、求真务实的理念和精神,确定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及项目需求。 六、切实加强建设中医药强市工作的领导 加强统筹协调,市要建立健全中医药强市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和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市振兴中医药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中医药的振兴和发展。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从2006年起,市财政要适当增加用于中医药事业、产业的预算资金安排。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本地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