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事故调查处有关职责调整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渝煤安监办字[2006]2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局属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经2006年第十三次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局事故调查处有关职责调整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机关处室事业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渝煤安监办字〔2005〕371号)明确的局事故调查处负责的“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职责,从即日起,调整由局安全监察处负责。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