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和矿用自救器专项监察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煤矿生产一线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我局决定对全省煤矿开展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矿用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察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目的
促进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与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自救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保管、使用,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监察时间
2007年8月7日-8月9日。
三、监察对象
全省煤矿企业及所属部分生产矿井(具体见附件1)。
四、监察内容
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业场所粉尘、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治理设施、措施与监测情况。
2、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配备、检验、检测、保管、更换、报废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矿用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自救器配备类型与矿井灾害匹配情况等。
4、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教育培训情况,井下作业人员是否正确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五、监察方式
此次监察由省局牵头组织,徐州监察分局和徐矿、大屯职防机构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监察方式如下:
1、听取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日常管理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情况,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情况,职业危害防治统计分析情况,矿用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相关记录;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档案;有关职业卫生统计报表;矿用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记录和台帐等。
3、现场监察。随机抽查不低于3个作业场所的粉尘、高温、噪声等防治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效果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等。
4、通报情况。根据监察情况,制作现场监察笔录、现场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监察意见。
六、几点要求
1、请各煤矿企业接通知后,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及矿用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按照相关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附表2、附表3,专项监察时一并上报。
2、此次未被列入监察的煤矿,请在8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表2、附表3书面报至省局煤监二处。联系人:陈健永,电话:0516-85321029,传真:0516-85321073,邮箱:mjrc_aj@js.gov.cn。
3、专项监察结束后,省局将对未监察的煤矿进行抽查。
七、监察组成员
第一组:组长张龙根,成员:鲁峰、陈健永、贺宏华、孙忠永;
第二组:组长仇钢,成员:只新海、徐海云、姜红年、吴祚清;
第三组:组长张昕,成员:李绍奎、洪卸华、朱大浦、郑旺来;
第四组:组长孙礼春,成员:宋志方、吴贵仁、杨志钢、范学强。
附件:1、专项监察日程表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自查情况表
3、煤矿矿用自救器自查情况表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矿用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
专项监察日程表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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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日期│ 第一 │ 第二 │第三│ 第四 │
││监察组│监察组│ 监察组 │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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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 权台煤矿 │ 姚桥煤矿 │龙固煤矿│白集煤矿、│
││││││连云港公司│
│├──┼─────┼─────┼────┼─────┤
││下午│ 旗山煤矿 │ 孔庄煤矿 │沛城煤矿│ 瓦庄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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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三河尖煤矿│ 徐庄煤矿 │马庄煤矿│ 唐庄煤矿 │
│├──┼─────┼─────┼────┼─────┤
││下午│ 夹河煤矿 │ 大屯公司 │柳泉煤矿│马庄煤矿、│
││││││ 宏安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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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午│ 庞庄煤矿 │ 拾屯煤矿 │大刘煤矿│新光集团、│
││││││ 利国煤矿 │
│├──┼─────┼─────┼────┼─────┤
││下午│ 徐矿 │王庄煤矿、│天能│中煤五公司│
│││ 集团公司 │ 扬州公司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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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自查情况表
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7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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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职业│接触职业危害人│建立职业卫生档│ 粉尘 │噪声│接尘体检情况│尘肺病情况│
│病防│病防│员培训情况│案情况│││││
│治领│治制├───┬───┼───┬───┼───┬──┬───┼───┬───┬───┼──┬──┬──┼───┬┼
│导机│度建│应培训│实际培│应建立│实际建│应监测│实际│监测达│应监测│实际监│监测达│接尘│应该│实际│2006年│2006年│2007年│2007年│
│构情│设情│ 人数 │训人数│档案数│档案数│地点个│监测│标个数│地点个│测个数│标个数││体检│体检│新增尘│尘肺病│上半年│上半年│
│ 况 │ 况 │││││数│个数││数│││人数│人数│人数│肺病例│死亡人│新增尘│尘肺病│
││││││││││││││││数│数│肺病例│死亡人│
││││││││││││││││││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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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领导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栏,建立了填“√”,没有建立填“×”。其它各栏为2007年1-6月份数据。
附表3:
煤矿矿用自救器自查情况表
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07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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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教育培│是否每│ 库存配发使用情况 │矿用自救器不合格分类情况│备注│
│度│训│季度按││││
│ 情况 │ 制度 │规定检││││
│││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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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有│无│是│否││应配发数│实际│合格│没有MA│没有按规│过期│失效││
│││││││库存量是│ 量 │配发│数量│ 标志 │定检测检│数量│数量││
│││││││否符合规││数量││ 数量 │验的数量││││
│││││││ 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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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矿用自救器管理制度情况”、“矿用自救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是否每季度按规定检测检验”、“库存量是否符号规定 ”中,
打“√”“×”;其他内容填2007年6月末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