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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8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8号)和自治区地震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地震安全保障和震灾综合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灾工作机制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年,更是举办奥运会之年,做好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一定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要健全和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平时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震时反应迅速、决策科学、高效有序。各地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有关部门要设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防震减灾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重点地区地震监测、短临跟踪、震灾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能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震情跟踪预测 党的十七大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回良玉副总理在200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提出要求,对防震减灾工作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贡献。各级地震部门必须强化“震情第一”的理念,加强多学科、多手段、多方法的综合研究,积极与有关部门会商,提高震情分析处理能力。要强化地震监测工作管理,努力做好震情跟踪监视,组织优势力量,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力争在地震预测预报上有所突破。各级政府特别是地震重点危险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地震台网建设,强化信息传输,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探索地震宏观观测网优质运行管理模式,抓好地震灾情速报网、宏观信息网和宣传网“三网”建设,保证“三网”建设和运行经费,确保地震仪器和观测台网正常运行,观测数据连续可靠,不断提高地震宏观观测质量,提升地震监测、预测和预报能力。要抓好国内、区内、市内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震情监测保障工作,特别要做好奥运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震情监测保障,制订完善专项保障预案,努力为国家公共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震灾防御,突出全面设防重点 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地震防御工作。积极做好县、镇城市震灾预测、地震小区划和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设防区划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一并实施,使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避开危险地段,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要推进县、镇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切实加强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对一些继续使用并有加固价值的建筑物要积极采取加固措施,使现有建筑物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民居工程地震保安工作,抓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工作,推进全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使农村地区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得到切实加强。继续抓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抽查工作,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与施工图审查结合起来,把好质量关,对没有进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确认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建设,保证抗震设防工作不留死角。各级地震部门要严格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人口稠密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围绕重点工程项目,认真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确认工作,采取安评审批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抗震设防监督与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依托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公园和广场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市发改委、规划局、地震局要积极筹措,相互协调,认真制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拓展城市防震避险空间。要加强对能源、交通、水利、铁路、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工作,减轻各类工程的灾害损失。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存储设施设备的抗震设防管理,强化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次生灾害的防范能力。要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等抗震设防薄弱环节的地震安全问题,抓紧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建设、发改、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科技攻关,研究推广农居实用防震技术,加强对农居设计与建造的指导。各地要结合生态移民、城镇规划等工作,切实提高农居设防能力。 四、加强应急建设,提升防震保障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危机管理意识,提升风险决策水平,切实提高地震灾害管理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地震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或编制工作。市经委要抓好大、中型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市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适应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民政、卫生、财政、公安、消防、驻军、武警、电信、供电等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其他动员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要建立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并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协同训练和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型商场、中小学生的应急演练活动,进行常规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财政、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救援资金、物资储备制度,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地震应急资金、物资储备管理的新方法,确保地震救灾物资的供需,增强应急保障能力。要抓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项目资金的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地震应急各项基础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救援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镇(乡)要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抓好社区、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年内要组建起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健全制度,明确任务,应用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建设成果,完善地震应急软硬件设施,强化地震应急能力建设,为迅速、高效开展地震应急指挥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高度重视做好北京奥运会、奥运圣火传递、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抓好重点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五、加大宣教力度,提升公众防灾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法制观念和意识。以《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奥运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深入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市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将地震科普知识纳入到中小学教育课程,逐步提高学生对地震灾害的了解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去年中卫二中成立科普学校的基础上,全市重点中学都要创造条件,分别成立地震科普学校,使条件成熟的学校分批命名、分批成立,具备条件的可推荐给自治区地震科普学校领导小组命名。地震部门要调整、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合理布局地震宏观观测网;以地震台为依托,建立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力争使全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率达到90%以上。要努力做好防震减灾新闻宣传和管理,制订完善地震应急新闻工作预案。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后,各地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保证公众知情权,又要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 六、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防灾事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地震科技创新,更好地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认真研究促进防震减灾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地震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防震减灾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安排方面要给予倾斜,大力开展地震监测预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研究,通过组织实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点成果,提升防震减灾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和发展的规律。要加快地震科技创新步伐,大力推进实用技术和工程抗震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强化防震减灾行业管理,开发和推广工程抗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抗震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增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助水平。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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