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
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
为切实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治[2008]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市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08年4-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和谐重庆和实现“平安奥运”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三电专项斗争期间,各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下降20%以上,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严厉查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规违法收购行为,取缔无照收购站点,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得到进一步堵塞。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大力展开全方位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逐级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解决的问题。此次三电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安全防范力量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的地区。此次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的地区为全国挂牌整治地区和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万州区、永川区、长寿区、綦江县、垫江县、梁平县。
(三)重点整治的路段。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导航电缆电线所经过的路段。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斗争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地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层层部署启动三电专项斗争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6月)。各地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集中打击整治工作。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9月)。各地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检查考核阶段(10月)。各地对照工作方案和市里即将出台的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市里做法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三电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要逐步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要求,制订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硬化责任,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工作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是市综治办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二是市公安局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监督指导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四是市通信管理局要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充分利用电信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五是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属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电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六是市工商局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七是市文化广电局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八是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送。各级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本级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同时,各区县(自治县)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需确定的全国和市级挂牌督办事项要于4月25日前报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上报,其他情况按照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上报(联系人:王燕、钟炳春;电话:63961609、 63961621;传真:67625952;邮箱:公安内网p-za5@gaj cq、互联网snowmanfromnight@21cn.com)。
六、工作措施
此次三电专项斗争实行打击、防范、整治、宣传、立制五措并举,务求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打现行、摧团伙、追逃犯、严惩处”为主要内容,开展案侦打击工作。
一是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案件,要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
三是对在逃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犯罪嫌疑人员要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追捕责任单位和人员,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四是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从严惩处。在工作中,对近三年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优势力量,限期侦破。同时,建立完善地区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串并案件,重点打击流窜作案,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架网伏击等战役,形成围歼攻坚的声势和氛围,掀起专项斗争高潮。
(二)严密防范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之间要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将三电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共同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各级公安机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的力度。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和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护和重要部位的重点保护,加大防范投入,增强防护力量,推广技防应用,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加强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居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凡涉及三电设施设备移动或搬迁的,建设单位应与三电企业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严厉打击、查处因野蛮施工造成三电设施设备损坏的违法行为。
三是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摸排掌握并严密管控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建立台账,切实提高防范、打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是奥运会前夕,各地特别是市里挂牌整治地区和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地区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
(三)严格认真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局要密切协作配合,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
一是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二是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对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对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厉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各地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管,引导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废旧金属收购业秩序。对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要纳入视线加强监管。市三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4月下旬和7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
(四)大力开展保护三电设施宣传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都要研究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影视系统的优势,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通过发布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树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意识,引导三电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5·17世界电信日”、举办奥运会等时机,集中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工作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二是要在三电专项斗争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地域、宣传对象制作三电专项斗争专题节目,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使宣传工作入村、入校、入网吧,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要会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和完善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奖励举报线索和有功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五)切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要在认真总结 2007年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三电专项斗争的新情况,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完善联席会议、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警企联动、信息通报、督导考核、表彰奖励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三电专项斗争成果。同时,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斗争进展及挂牌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逐月排名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进行责任查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三电行业系统,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本地区、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重庆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略)
2.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