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万通机械厂部分国有资产出售有关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市万通机械厂部分国有资产出售的请示》(达市国资委〔2007〕199号)悉。经2008年4月9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宗资产整体拍卖。待市国资委、国土资源局、法制局等相关部门对该宗资产整体出售的合法性,特别是与达州市恒成能源有限公司的有关意向转让事宜调查核实后再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