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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金长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黑广社发[2008]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金长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二十集电视连续剧《红雪》拍摄许可的申请收悉。经审,你公司已具备制作该电视剧的条件,予以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许可证编号为乙第01188号。接此批复后,请到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处领取许可证。 联系人:李尧娟电话:0451-82898417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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