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监察局《大理州2008年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大理州2008年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州监察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和州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省、州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立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以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效率低下为重点,认真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廉洁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综合行政效能监察的载体
行政效能监察以效能建设为载体,以部门“职、权、责”运行程序为切入点,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履行职责,使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着重从八个方面开展好效能建设工作。
(一)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狠抓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方便群众、主动服务的观念;要坚决破除互相推诿、无所作为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事业为重、敢于负责的观念;坚决破除追求形式、贪图虚名的思想,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观念。
(二)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认真整改,务求切实解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机制体制创新入手,突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办事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办事环节过多、时间过长、责任不清、行为不廉的问题。
(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等手段,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七)构建监督制约机制。采取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对热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构建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八)开展机关绩效考评。以绩效考评为重点,建立和完善
绩效考评办法,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三、开展综合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由州监察局(派出监察分局)、县市监察局负责实施。
对象:州移民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发改委、规划建设局、经委等各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和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州林业局、农业局、交通局、审计局为跟踪问效单位。各县市效能监察对象由县市确定。
内容:1、监督检查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重要决定、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各项工作目标是否完成。
2、监督检查机关部门履行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情况。主要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是否改进;是否积极探索和创新各项监管工作;是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
3、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主要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法
行为是否做到尽职尽责、行为规范、严格执法;有无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4、监督检查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主要是部门是否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和执法过程中有无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体系;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5、监督检查纠正、查处行政过错及各种违纪行为的情况。主要是各部门是否建立起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影响行政效率、贻误工作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是否认真实施行政问责工作。
6、监督检查其它影响行政效能的事项。
四、行政效能监察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2008年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县市自行确定和州级部分部门为重点,统一布置、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安排布置阶段(2008年3月-2008年4月)
州监察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执法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各派出监察分局长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察室,由执法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指导工作。4月份召开效能监察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市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被监察部门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对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
(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阶段(2008年5月-2008年12月)
各部门一要加强宣传,搞好学习动员,掀起效能建设热潮。二要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行政效能绩效台账制度。三要建立效能监察联系点制度,不定时地调查了解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四要抓好以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重点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机关及职能科室、所属单位执行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督查。五要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六要总结经验。对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州监察局抽调执法室3人,人事民政纪工委、财贸纪工委、农林水纪工委、文教卫纪工委、公交纪工委、国土建设纪工委各2人组成六个监察组,分组对州级14个部门效能建设采取“听、查、议、访”和受理举报投诉、专项调查等措施进行重点监察和跟踪问效。
一是听汇报。主要听取监察对象有关基本情况汇报、工作汇报、问题阐述等。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工作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文件、制度规定、工作安排、责任书、工作完成情况有关记载和档
案、会议记录、以及其它与效能监察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等。
三是集中评议。主要围绕效能监察的五个方面内容,通过实际走访或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听取监察对象上级主管领导、工作相关领导、部门和其服务对象的基本评价和意见。
四是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被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服务表现情况等。
五是督促检查。就某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或专门督促。
六是受理举报和投诉。公布举报电话和效能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有关监察对象不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举报和投诉。
七是专项调查。对领导批示或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县市要结合完善派出机构改革工作,抽调人员组成监察组,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
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好效能监察的总结和考核,并将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归纳综合形成监察报告报州监察局。州级各部门要在2009年1月上旬前对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州监察局在2009年1月中下旬进行考核总结,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综合行政效能监察主要目的是加强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重中之重切实抓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以监察局为领导,执法监察室为日常监管,各派出监察分局为主抓的工作监管格局,认真抓好落实,推动部门行政效能建设。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从制度建设、工作责任、作风建设、权力运行制约等方面入手,重点监督和检查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成效。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作风飘浮、效率不高、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对窗口单位、重点岗位的监督。要运用《监察建议书》、《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检查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堵塞漏洞,对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选择典型进行公开处理。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行政效能监察的关键在狠抓落实,要使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各级监察机关和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要认真抓好效能监察的立项、方案制定、日常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提交检查报告等工作,对敷衍了事、工作不负责的,要进行责任追究。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州纪委监察局。
各县市各部门在4月下旬前,将细化方案上报州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