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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大政办通[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理市、祥云县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单位:
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大理州大理市已被交通部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这对促进大理州道路站场建设,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道主干线运输效能,推动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云南省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质按时完成,根据《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交规划〔2007〕867号),结合大理州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市场主导、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全面提高”的方针,以提高公路运输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宗旨,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节能环保,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城市公共交通紧密衔接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 (二)工作原则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州人民政府成立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编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李红卫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毅平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周云 大理州交通局局长 成 员:张正贤 大理州发改委主任 李福安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聂庆 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庆元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永斌 大理州交通局副局长 韩成宝 大理州地方海事局局长 陈绍明 大理州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玉彬 大理州经委副主任 高立宏 大理州统计局副局长 刘福荣 大理州旅游局副局长 赵一江 大理机场总经理 罗晓青 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处长 李宗虞 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副处长 李文厚 大理州交通局基建科科长 张映春 大理州交通局运安科科长 陈永明 大理交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永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晓青、李宗虞兼任。办公室电话:0872-2256765,传真:0872-2256765。 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州交通局负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组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规划编制办法,申报规划编制经费。 2、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有关协调和沟通工作。 3、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大理国家公路枢纽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数据、材料的提供配合工作。 2、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1月至3月底,为编制工作准备阶段。由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部门会议,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大纲和调研提纲下发各成员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从2008年4月至5月底为编制工作阶段。由省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派出规划编制专家组,对我州进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完成《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送审稿)。 第三阶段:2008年6月为审查报批阶段。由领导小组对《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送审稿)进行联合预审,根据预审意见《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省交通厅。 五、工作要求 规划建设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是实现交通“三个服务”和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和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促进交通运输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的必然要求。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成员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材料,共同做好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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