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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盛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黑广社发[2008]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盛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材料收悉。经审,符合广电总局34号令中有关条件,批准成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经营范围为动画片的制作与发行。望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的各项有关规定,守法经营。 接此批复后,请到省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处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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