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建办规〔2007〕62号) 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四月份开始,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省辖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省辖市、县(市、区)参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监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整体与重点相结合、制度建设与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确立考核指标与标准,对考核对象按定量与定性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内容与标准参见《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考核采取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08年4月底,各地按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检,填报考核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县(市)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县(市)的考核结果于应5月10日前上报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08年5中旬月至8月下旬,各地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专项督察,对各省辖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2008年9月,各市、县按照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2008年10月1日-31日,各地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重新填报考核表,并完成全年自查自检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围绕考核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和填写,并全面、准确、客观、按时地向上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管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考核与整改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
(三)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所辖县(市)的考核与整改工作,并负责考核与整改情况的汇总、上报。各省辖市务必按时将本市(含所辖县、市)考核表报送至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考核表电子版。
(四)考核表可在省建设厅网站规划园林网页表格下载栏处下载。网址:http://222.143.25.44:82/xzzx.asp
联 系 人: 张传慧 韩东
联系电话: 0371-68080852
电子信箱: jstghc@163.com
附件: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下载.doc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 日
┌─────┬───────────┬──────────┬───────────────┬──┬──┬──┬──────────┬─────────┐
│ 项目 │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绩效评价标准 │标准│自评│绩效│备注│ 情况说明填写 │
│││││分值│得分│得分│││
├─────┼───────────┼──────────┼───────────────┼──┼──┼──┼──────────┼─────────┤
│一、组织机│1、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 │(1)机构建设 │已成立专门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1 │││请填写办公室详细地址││
│构建设与工│察工作组织机构情况││与办公设备││││和电话号码││
│作推进情况│├──────────┼───────────────┼──┼──┼──┼──────────┼─────────┤
│││(2)人员配备 │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1 │││填写工作人员姓名││
│├───────────┼──────────┼───────────────┼──┼──┼──┼──────────┼─────────┤
││2、工作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程度 │主要领导积极参加规划效能监察活│1 │││请填写领导参加活动的││
││││动;发表重要讲话与批示每年3次 ││││名称、时间与地点、批││
││││以上││││件名称、讲话标题││
││├──────────┼───────────────┼──┼──┼──┼──────────┼─────────┤
│││(2)领导小组工作布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年│1 │││请填写会议召开时间、││
│││署│不少于3次 ││││地点、内容与主要参会││
││││││││人员;││
││├──────────┼───────────────┼──┼──┼──┼──────────┼─────────┤
│││(3)制定专门的工作 │按照要求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1 │││││
│││计划│││││││
││├──────────┼───────────────┼──┼──┼──┼──────────┼─────────┤
│││(4)定期进行自查自 │每年开展2次以上 │2 │││定期开展调查、检查工││
│││究├───────────────┼──┼──┼──┤作;请提供调查报告,││
││││每年开展1次 │1 │││该项不重复得分。││
││├──────────┼───────────────┼──┼──┼──┼──────────┼─────────┤
│││(5)及时传达上级信 │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定期编印工作│1 │││││
│││息,推广各地经验│通讯或简报等宣传资料││││││
│││├───────────────┼──┼──┼──┼──────────┼─────────┤
││││召开经验交流会│1 │││请填写召开会议的时间││
││││││││地点││
││├──────────┼───────────────┼──┼──┼──┼──────────┼─────────┤
│││(6)及时总结工作情 │按照规定按时上报│1 │││││
│││况,上报工作总结│││││││
│├───────────┴──────────┴───────────────┴──┴──┴──┴──────────┴─────────┤
││ 第一部分成绩合计:10分 │
├─────┼───────────┬──────────┬───────────────┬──┬──┬──┬──────────┬─────────┤
│二、城乡规│1、城市总体规划 │(1)修编审查认定 │修编工作通过法定规划审查机关认│0.5 │││请填写审查机关名称、││
│划编制、审│││定││││审查通过时间││
│批情况│├──────────┼───────────────┼──┼──┼──┼──────────┼─────────┤
│││(2)修编单位资格 │修编单位资格通过法定机构批准│0.5 │││请填写修编单位名称││
││├──────────┼───────────────┼──┼──┼──┼──────────┼─────────┤
│││(3)修编前期工作 │前期进行了专题研究│0.5 │││请填写专题研究的名称││
││├──────────┼───────────────┼──┼──┼──┼──────────┼─────────┤
│││(4)规划内容 │划定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0.5 │││││
│││├───────────────┼──┼──┼──┼──────────┼─────────┤
││││划定了“蓝线”、“绿线”、“紫│0.5 │││││
││││线”、“黄线”;││││││
│││├───────────────┼──┼──┼──┼──────────┼─────────┤
││││编制了环境保护专门篇章;│0.5 │││││
│││├───────────────┼──┼──┼──┼──────────┼─────────┤
││││明确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强制│0.5 │││││
││││性内容;││││││
││├──────────┼───────────────┼──┼──┼──┼──────────┼─────────┤
│││(5)规划成果合法性 │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0.5 │││填写批准机关名称、批││
││││││││准时间││
│├───────────┼──────────┼───────────────┼──┼──┼──┼──────────┼─────────┤
││2、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成果合法性│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按││
││││││││时完成并通过审批││
│├───────────┼──────────┼───────────────┼──┼──┼──┼──────────┼─────────┤
││3、建制镇总体规划 │(1)规划成果合法性 │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填写批准机关名称、批││
││││││││准时间││
││├──────────┼───────────────┼──┼──┼──┼──────────┼─────────┤
│││(2)规划覆盖率 │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0.5 │││覆盖率指编制规划的建││
││││││││制镇占行政辖区内建制││
││││││││镇的比例;││
│├───────────┼──────────┼───────────────┼──┼──┼──┼──────────┼─────────┤
││4、乡村规划 │(1)规划成果合法性 │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填写批准机关名称、批││
││││││││准时间││
││├──────────┼───────────────┼──┼──┼──┼──────────┼─────────┤
│││(2)规划覆盖率 │乡总体规划覆盖率≥80%;村庄总│0.5 │││覆盖率指编制规划的村││
││││体规划覆盖率≥60%││││庄和集镇占行政辖区内││
││││││││村庄和集镇的比例,含││
││││││││建制镇;││
│├───────────┼──────────┼───────────────┼──┼──┼──┼──────────┼─────────┤
││5、历史文化名城(镇、 │规划成果合法性│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按││
││保护区)保护规划││││││时完成并通过审批;非││
││││││││历史文化名城(镇、保││
││││││││护区)无需编制该项规││
││││││││划的此项得满分;填写││
││││││││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时││
││││││││间││
│├───────────┼──────────┼───────────────┼──┼──┼──┼──────────┼─────────┤
││6、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规划成果合法性│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按││
││││││││时完成并通过审批;无││
││││││││需编制该项规划的此项││
││││││││得满分;填写批准机关││
││││││││名称、批准时间││
│├───────────┼──────────┼───────────────┼──┼──┼──┼──────────┼─────────┤
││7、住房建设规划 │(1)规划成果合法性 │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1 │││填写批准机关名称、批││
││││││││准时间││
││├──────────┼───────────────┼──┼──┼──┼──────────┼─────────┤
│││(2)公布时间 │已按照规定时间向社会进行公示│1 │││按照国办发37号文和其││
││││││││他文件要求在规定截止││
││││││││日期前向社会公示││
│├───────────┼──────────┼───────────────┼──┼──┼──┼──────────┼─────────┤
││8、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成果合法性 │正在实施规划已通过法定机构批准│2 │││填写批准机关名称、批││
││││││││准时间││
││├──────────┼───────────────┼──┼──┼──┼──────────┼─────────┤
│││(2)规划覆盖率 │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 │││覆盖率指编制且通过审││
││││││││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用││
││││││││地范围占城市规划建成││
││││││││区用地面积的比例;││
│├───────────┴──────────┴───────────────┴──┴──┴──┴──────────┴─────────┤
││ 第二部分成绩合计:15分 │
├─────┼───────────┬──────────┬───────────────┬──┬──┬──┬──────────┬─────────┤
│三、城乡规│1、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 ││已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城│2 │││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
│划行政许可│项清理规范情况││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行了清││Α々Ψ稀□行政许可法》的││
│情况│││理、规范││││规定││
│├───────────┼──────────┼───────────────┼──┼──┼──┼──────────┼─────────┤
││2、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 ││已建立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2 │││填写建立这项制度的文││
││度建设情况││││││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已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城市规划委员│3 │││能够严格按照城市规划││
││││会制度││││委员会工作章程进行日││
││││││││常管理与运作;填写建││
││││││││立这项制度的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与时间││
│├───────────┼──────────┼───────────────┼──┼──┼──┼──────────┼─────────┤
││3、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情 ││规划行政管理权已集中统一管理│2 │││填写出台这项措施的文││
││况││││││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各类开发区已纳入城乡规划集中统│2 │││全部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一管理││││权集中,开发区用地范││
││││││││围在城市总体规划取内││
││││││││;填写出台这项措施的││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与││
││││││││时间││
│││├───────────────┼──┼──┼──┼──────────┼─────────┤
││││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城乡规划动态信│2 │││填写建立这项系统的文││
││││息监测系统││││件名称或其它证明信息││
│├───────────┼──────────┼───────────────┼──┼──┼──┼──────────┼─────────┤
││4、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 ││全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2 │││││
││出让转让情况││让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
││││设计条件为依据││││││
│├───────────┴──────────┴───────────────┴──┴──┴──┴──────────┴─────────┤
││ 第三部分成绩合计:15分 │
├─────┼───────────┬──────────┬───────────────┬──┬──┬──┬──────────┬─────────┤
│四、政务公│1、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 │制度建设│已制定了专门的城乡规划与建设项│2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开情况│况││目公示制度││││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已建立了城乡规划听证制度│2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已建立了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2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请公开制度││││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2、政务公开信息系统建 │系统建设│已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2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设情况││制度││││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已建立城乡规划网站│2 │││填写有效的网址││
│││├───────────────┼──┼──┼──┼──────────┼─────────┤
││││公布专门电话和电子信箱用以收集│2 │││提供有效的电话号码和││
││││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电子信箱││
│││├───────────────┼──┼──┼──┼──────────┼─────────┤
││││已经进行定期(年、季度、月)规│2 │││统计内容应包括:规划││
││││划信息统计││││许可情况、土地利用情││
││││││││况、规划人员情况及违││
││││││││反建设的情况等;││
│││├───────────────┼──┼──┼──┼──────────┼─────────┤
││││已经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2 │││要求有固定的场地,专││
││││││││门的工作人员并公开向││
││││││││社会开放的展示场所;││
││││││││请填写联系电话。││
│├───────────┴──────────┴───────────────┴──┴──┴──┴──────────┴─────────┤
││ 第四部分成绩合计:16分 │
├─────┼───────────┬──────────┬───────────────┬──┬──┬──┬──────────┬─────────┤
│五、城乡规│1、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已建立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与查│5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划廉政、勤│││处制度││││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政情况│││││││间││
│││├───────────────┼──┼──┼──┼──────────┼─────────┤
││││已建立违反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5 │││填写出台这项制度的文││
││││制度││││件名称、发布单位与时││
││││││││间││
│├───────────┼──────────┼───────────────┼──┼──┼──┼──────────┼─────────┤
││2、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情 │案件处理情况│没有违纪违规案件发生的或案件办│5 │││该项不重复得分││
││况││结率≥80%││││││
│││├───────────────┼──┼──┼──┤├─────────┤
││││60%≤办结率<80%│3 │││││
│││├───────────────┼──┼──┼──┤├─────────┤
││││30%≤办结率<60%│1 │││││
│││├───────────────┼──┼──┼──┤├─────────┤
││││0<办结率<30% │0 │││││
│││├───────────────┼──┼──┼──┤├─────────┤
││││受理率<80%或者有案不查的│-5│││││
│├───────────┼──────────┼───────────────┼──┼──┼──┼──────────┼─────────┤
││3、年度行政绩效情况 │绩效排名│排名全市(县)各行政机关前五名│5 │││该项不重复得分,填写││
│││├───────────────┼──┼──┼──┤当年的名次;├─────────┤
││││排名全市(县)各行政机关前十名│4 │││││
│││├───────────────┼──┼──┼──┤├─────────┤
││││排名全市(县)各行政机关前十五│1 │││││
││││名││││││
│├───────────┴──────────┴───────────────┴──┴──┴──┴──────────┴─────────┤
││ 第五部分成绩合计:20分 │
├─────┼───────────┬──────────┬───────────────┬──┬──┬──┬──────────┬─────────┤
│六、城乡规│1、城乡规划信访情况 │信访处理情况│没有信访事件出现的或信访受理办│8 │││该项不重复得分││
│划信访、督│││结率≥80%││││││
│办及违法建││├───────────────┼──┼──┼──┤├─────────┤
│设案件处理│││60%≤信访受理办结率<80%│4 │││││
│情况││├───────────────┼──┼──┼──┤├─────────┤
││││30%≤信访受理办结率<60%│1 │││││
│││├───────────────┼──┼──┼──┤├─────────┤
││││0<信访受理办结率<30% │0 │││││
│││├───────────────┼──┼──┼──┤├─────────┤
││││受理率<80%或者有件不办的│-8│││││
│├───────────┼──────────┼───────────────┼──┼──┼──┼──────────┼─────────┤
││2、上级部门督办工作处 │工作督办情况│没有上级部门督办任务的或办结率│8 │││该项不重复得分││
││理情况││≥80%││││││
│││├───────────────┼──┼──┼──┤├─────────┤
││││60%≤办结率<80%│4 │││││
│││├───────────────┼──┼──┼──┤├─────────┤
││││30%≤办结率<60%│1 │││││
│││├───────────────┼──┼──┼──┤├─────────┤
││││0<办结率<30% │0 │││││
│││├───────────────┼──┼──┼──┤├─────────┤
││││受理率<100%或者有案不查的 │-8│││││
│├───────────┼──────────┼───────────────┼──┼──┼──┼──────────┼─────────┤
││3、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 │案件处理情况│没有违法案件发生的或案件办结率│8 │││该项不重复得分││
││建设案件处理情况││≥80%││││││
│││├───────────────┼──┼──┼──┤├─────────┤
││││60%≤办结率<80%│4 │││││
│││├───────────────┼──┼──┼──┤├─────────┤
││││30%≤办结率<60%│1 │││││
│││├───────────────┼──┼──┼──┤├─────────┤
││││0<办结率<30% │0 │││││
│││├───────────────┼──┼──┼──┤├─────────┤
││││案件受理率<80%或者有案不查的│-8│││││
│├───────────┴──────────┴───────────────┴──┴──┴──┴──────────┴─────────┤
││ 第六部分成绩合计:24分 │
├─────┼───────────┬──────────┬───────────────┬──┬──┬──┬──────────┬─────────┤
│七、其它定│1、制度创新 │││10│││在全国城乡规划领域率││
│性评价│││││││先推行的制度,且取得││
││││││││良好效果。请提供专题││
││││││││材料专题说明材料││
│├───────────┼──────────┼───────────────┼──┼──┼──┼──────────┼─────────┤
││2、贯彻国家政策 │││5 │││贯彻国家政策到位,富││
││││││││有成效。如贯彻37号文││
││││││││到位,房价稳定等。需││
││││││││要提供专题材料││
│├───────────┼──────────┼───────────────┼──┼──┼──┼──────────┼─────────┤
││3、其它获得突出成绩的 │││5 │││请提供专题说明材料││
││工作业绩││││││││
│├───────────┴──────────┴───────────────┴──┴──┴──┴──────────┴─────────┤
││ 第七部分成绩合计:20分 │
├─────┴────────────────────────────────────────────────────────────────────┤
│考核成绩总计:12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