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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08]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关于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市政府组织建设了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确保这一系统顺利应用,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制定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监管为核心,积极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 应用,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组成是,依托全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库、政务大厅局域网、连接各部门数据传输网,搭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行政审批公众服务平台。工作目标是通过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实现“一门受理、资源共享、内外结合、协同办理”的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的现场、实时、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行政审批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下载、网上监督投诉等服务,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运行模式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采取“统一受理、网上审批、全程监控、在线服务”的运行模式。 1、统一受理。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不得再在系统外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用户可在互联网上直接申报预审,需提供原始资料的,由审批窗口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也可在市政府大厅及分厅审批窗口,交由工作人员录入申报。 2、网上审批。政务大厅及分厅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后,通过行政审批平台,完成政务大厅部门审批窗口与公众、审批窗口与部门,以及各部门审批窗口之间的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实现网上审批,协同办理。 3、全程监控。依托审批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监察部门对市政务大厅及分厅审批窗口进行现场监控和审批环节的全过程跟踪、监察。 4、在线服务。通过行政审批公众服务平台,为办事群众远程提供网上信息公布、办事指南、项目申报、表格下载、受理办事、政策咨询、批复反馈、网上投诉和监督等相关服务。 四、实施步骤 1、硬件设备调试和基础网络完善(4月10日前)。完成市政务大厅中心机房系统相关设备的功能调试;完成市政务大厅到各部门、各分厅政府专网线路的补充布线,及各分厅视频监控网络连接。 2、终端设备配置接入(4月15日前)。完成部分单位专有系统与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的数据接口开发和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完成政务大厅部门审批窗口、分厅审批窗口、部门内部数据传输端口终端设备配置,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软件安装及系统的连接调试。 3、基础资料录入和流程定制(4月20日前)完成审批项目梳理,公布保留项目目录;根据网上审批特点,梳理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完成审批项目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和网上审批流程定制;完成公众服务平台(政务大厅网站)建设发布。 4、系统操作培训和制度建设(4月20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窗口人员进行网上审批业务培训,提高网上申报、审批应用操作熟练程度,同时制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5、系统试运行(4月20日-30日)。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完善提高,月底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5月初全面开通试运行。 五、部门职责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大厅、市信息中心、市网通公司等系统建设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市网通公司的职责:①负责中心机房相关硬件设备的功能调试;②负责政务大厅到各部门、各分厅政府专网线路的补充布线和各分厅视频监控网络的连接;③负责政务大厅、各分厅及部门数据端口终端设备与系统连接和审批监察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④负责基础信息资料的录入、公众服务平台(政务大厅网站)的建设发布,达到开通使用的要求。 市审改办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职责:①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搞好审批项目梳理,完成与省政府公布的第七批、第八批取消调整项目对接;②检查督促行政审批部门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市政务大厅的职责: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资料录入、技术培训等工作;②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保留项目目录,做好网上审批项目基础信息资料 的收集、审核;③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落实管理人员;④负责搞好网上审批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⑤配合驻厅监察室,加强网上审批的监督管理;⑥负责编印《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市信息中心的职责:①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操作人员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②确定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确保网络畅通,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职责:①落实上网项目。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坚持全面推进,全流程上网(法定现场踏勘、检验检疫、听证论证等不适合厅内网上办理环节除外)的原则,整合审批事项,成建制入驻大厅或分厅,落实各自的上网审批项目,统一纳入网络审批管理。②配置终端设备。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根据系统运行和各自业务需要,为驻厅窗口、分厅窗口、各部门数据端口配置计算机和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相关设备,满足网上审批需要。公安、地税、国税等部门专网,需要与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物理隔离的部门,要采用前置机方式与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数据交换,接口开发和前置机购置费用由各部门承担。其它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也要按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数据格式和接入时间要求,协调原开发单位,提供数据接口,再由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单位接入网上审批系统。③优化工作流程。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效能、有序、便捷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要尽量简化为表格,对审批流程要细化到环节,对审批过程要明确到受理、审核、签批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对人工流程进行分析,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④派驻工作人员。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选派既熟悉业务,又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和分厅。经过培训仍不能适应网上审批工作需要的派驻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调整。窗口负责人应由科级干部担任并给予充分授权。⑤报送基础资料。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对上网审批项目的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办事指南、审批表式、法律文书、验证方式等,以电子、纸质文档报市政务大厅审定后,提交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单位录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系统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抽调专人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审批项目管理和内部网络维护,确保系统建设和应用的顺利推进。 2、做好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加强对内部人员包括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会议、面对面办事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使行政审批人员尽快熟悉网上审批业务受理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公众和企业进行宣传动员,让社会公众和企业了解网上审批的好处,使公众和企业掌握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的方法、条件。 3、搞好工作衔接。网上审批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有一个逐步了解、逐步适应的过程。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实施网上审批的项目制定各种条件下的工作预案,确保不因为工作方式的改变而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4、加强督促检查。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市监察局,市审改办、市效能办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甚至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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