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司法局: 你局报送申请设立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合伙所)设立。发起人:卢泽铭、王木昌、伍炽洪。主管机关为江门市司法局。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ΟΟ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