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辽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
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好我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 ,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包括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二)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的违法犯 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各级政府 、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三电”设施安全 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斗争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其中辽阳县为省级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地区, 灯塔市、弓长岭区、太子河区为市级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地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 ,逐级挂牌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一批刑事案件。
四、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斗争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为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区挂牌整治、督办事项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7月至11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完成工作目标。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案件、事件、信息要做到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有关 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要进行抽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领导小组要 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县 (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28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
五、工作措施
(一)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 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发挥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系统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充分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 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三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三电”专项斗争成果。要在新闻媒体的 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报道“三电”专项斗争情况,选取已破获重大案件进行深入报道,营造声势,震慑罪犯,教育群众。辽阳县每月一次、其他区( 市)每阶段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电”专项斗争动态和战果。
(二)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速侦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迅速组织查证,查证属实的依法处理。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逐一落实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对破获的 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掉涉嫌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对破获 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 、快诉、快审。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逐一摸排梳理,明确主攻方向,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重点地区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 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地区严密布控,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从严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遏制销赃行为。各县(市)区要结合贯彻落实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规定,对“三电” 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摸清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特别 是涉嫌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底数,掌握被盗“三电” 设施收赃和销赃环节,准确打击违法犯罪,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各县(市)区要派驻工作组靠前督战指导,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盗窃、破坏“三电” 设施及利用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销赃行为泛滥的被动局面。
(四)严密防范措施,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 设施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摸排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此类违法犯罪 人员“黑名单”,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严密防范、精确打击 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与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协商配合,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台站)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并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加强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治保 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 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建立落实专业巡护岗 位责任制、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重要部位保护,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大力加强对“三 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增加投入,研发应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新技术、新产 品,力争案发第一时间准确定位报警,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创造有利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 国计民生,其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 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全市“三电”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成立辽 阳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三电”专项斗争,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张洪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 府副秘书长邹克纳担任,成员由市综治办副主任田丽音、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市经委副主 任张方纪、市国资委副主任苗洪革、市广电局副局长李晓田、辽阳电业局副局长杨玉俭、市 工商局副局长刘海滨、中国网通辽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丹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电话:0419-4120339),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内保支队长 张有哲担任。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于7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市领导小 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联络工作。
要逐步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 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加大 对盗窃和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指导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 卫和巡线工作,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综治部门要 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经委及其他“三电”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三电”设施保护的行政 执法工作,加强对“三电”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 责加强对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 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 违规经营的,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 性废旧金属的,予以查处取缔。电力、电信及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 斗争,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 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组织好相应 的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工 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建 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挂牌督办事项要逐月 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省级“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事项,辽阳县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限期完成打击整治任务。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对 县(市)区“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考核;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各级国资委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对所监管的电力、电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其他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对下级部门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的督导考核;有关电力、电信、广电等企事业单位要自上而下对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内部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四)建立奖惩机制。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举报盗窃和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 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各级领导小组对完成挂牌督办事项以及在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 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 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纵容支持盗窃和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 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