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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迪政办发[2008]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效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障我州森林资源安全,巩固林业生产建设发展成果,实现生态立州的战略目标。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森防〔2008〕6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检疫执法行动,实使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得到深入广泛宣传,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植物检疫意识和森林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检疫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森林植物检疫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以松材线虫病为主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人为传播状况得到遏制,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要充分认识开展检疫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把检疫执法行动列入2008年工作重点。 三、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对我州境内涉木单位、涉木市场、涉木企业以及林产品经营单位、个人进行检疫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四、保障到位,确保行动顺利 各县要从检疫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发,安排经费、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五、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检查 检疫执法行动中,要严格秉公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确保执法质量。 附:“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迪庆州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 检疫联合执法迪庆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根据省林业厅“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林业植物检疫联合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立州为本,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检疫、强化职能。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建设山川秀美的新迪庆。 二、行动目标 通过打击违章调运应施检疫物品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查处未按规定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检疫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植物检疫意识和森林保护意识,促进迪庆州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协调快速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迪庆州“利剑2008” 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州长担任,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迪庆州“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余胜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阿西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振武州林业局局长 成员: 王亚红州监察局局长 松银生州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向阳州财政局副局长 阿主州水电局副局长 施方均州邮政局副局长 和玉奇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学元州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和耀林州交通局副局长 张国祥州林业局副局长 李卫然州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王德明州林业局森防站站长 张贵忠州林业局森防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由张国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迪庆专项行动工作,负责汇总、上报专项行动结果和有关材料。 四、成员部门职责 州林业局:负责落实行动工作部署及案件查处督办,负责调度、汇总各类信息、法律咨询、业务培训、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 州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 州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行动经费保障问题; 州森林公安局:负责协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协助森检部门查处检疫案件; 州工商局:负责协调专项行动市场中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查; 州水电局:负责协调专项行动输电线路、水电工程中木质包装的检查; 州邮政局:负责协调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查; 州建设局:负责协调新建房地产楼盘绿化工程的检查; 州交通局:负责协调公路建设工程、汽车货运站的检查。 各县相应成立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行动方案等上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行动重点及检查方法 (一)行动重点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坚决查处逃避检疫的非法调运行为,进一步规范森林植物检疫秩序;宣传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植物检疫意识和森林保护意识;加强与交通运输和邮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对涉木企业、涉木市场(机电、装饰、家具建材)、花卉市场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工程、水电建设工程、公路建设工程、通讯机站建设工程、新建房地产楼盘绿化工程)进行检疫执法检查,尤其是跨省物流运输的电缆盘、光缆盘,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木质包装、摩托车的木质包装以及其他森林植物的生产经营场所等是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检查方法 我州“利剑2008” 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行动大检查采取县级自查自纠和州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州、县检查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后,接受省级检查。 六、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迪庆州“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25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摸底调查、成立行动小组、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检疫相关政策培训学习、宣传资料的印刷等。 (二)登记告之阶段:2008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森防站对辖区内涉及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发放森检执法宣传材料和通知书。 (三)集中执法阶段: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执法行动的相关规定开展检疫执法行动。 (四)案件处理阶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整理案卷。 (五)行动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检疫执法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写出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上报。适时召开“利剑2008”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大会,对在行动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和督查。为保证检疫执法行动的效果,由州林业局统筹指挥,组织对所辖区开展执法行动,同时指导、督促和协助森检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二)加强信息交流。检疫执法行动信息采用每周信息报告形式。县林业局在查处检疫案件时,及时向州局森防站报告,确保信息沟通、调度指挥及时。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同时,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检疫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 八、有关要求 (一)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各参加行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行动纪律,保守行动秘密,杜绝通风报信,徇私舞弊。 (二)确保信息畅通。这次专项行动,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县每周以书面或电子文本形式向州专项行动办公室(电话:8222756,电子邮箱:dqsf2003@yahoo.com.cn;联系人:牛丽琪、姚卫琼)报告一次。 (三)主动做好宣传。行动前印制宣传资料,在行动过程中,要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被查单位宣传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办证程序,并将有关宣传资料送到业主手中。 (四)严格执法行为。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中,在岗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 (五)密切协调配合。各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要密切配合检疫执法行动,严格对运输林木及产品的过往车辆(特别是以电缆盘、光缆盘、摩托车为主的木质包装货物)进行检疫检查,发现无证调运的必须依法扣留,及时报县森防站处理。 (六)强化执法监督。检疫执法行动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制度,要严格秉公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做到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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