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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颁发部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促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高效规范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项目 列入全市2008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项目共13项,其中当年新列入的4项,上年续建的9项。项目总投资15.86亿元,其中年度计划投资8.22亿元(详见附表)。 二、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项目前期工作。有关单位是否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决策。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2.监督检查工程招投标情况。项目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统一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采购。监管机制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 3.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加强内审和合同管理工作,从严控制工作管理费用,实行工作量会签、结算分级审核和工程款按期支付等制度。是否加强预、决算管理监督,及时办理竣工审计手续。 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健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和保证体系,积极按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和项目建设总体计划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标准。 5.监督检查工程廉政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 6.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是否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影响项目建设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相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和监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成效。要坚持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2.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责任,年终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评分依据。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按《责任书》的要求,针对工程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资金、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月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从项目立项的次月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建设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报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备案。 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监察氛围。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以“廉政、高效、优质”为主题,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新闻媒体、信息、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典型腐败案件分析会、报告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4.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项目派驻监察。市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选取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行派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努力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技术、人员等方面,给予派驻监察组大力支持。被派驻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为派驻监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派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0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项目表 2.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 3.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月报表 4.填表说明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项目表 新续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责任 部门 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年度工作目标 执法监察部门 续 建 项 目 1 澄心至湖阳路 市公路局 市交通局 二级路5.6公里,三级路27.7公里 6266 766 竣工通车 市交通局纪委、监察室 2 慈湖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 慈湖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北环路二期2400米×30米、照明东路二期480×30米、沿江大道B标(桥) 4300 4300 道路主体建成通车 慈湖开发区纪工委 3 市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 市政公园建设有限公司 市规划局 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其中大剧院2.5万平方米,图书馆1.9万平方米,博物馆等1万平方米 44000 20000 图书馆、博物馆基本建成;大剧院土建结构封顶,开始水电及设备安装 市规划局纪检组 4 西南排(黄家塘)水系整治 市建设投资公司 市建设投资公司 水系整治北起雨山路,贯穿整个雨山工业园,西至四喜桥排灌站。包括清淤、河道拓宽、驳岸、绿化、美化;同时,将经三路北端(印山路-雨山路)、南端(九华路-西塘路)、经二路南端(九华路-西塘路)道路修通进行截污,新修桥梁6座,贯通道路 14970 3000 完成一期(雨山路-九华路河道拓宽) 市建设投资公司 5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 7674 1974 完成竣工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6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南区道路建设 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续建超山路、红旗南路、金山路,新建太白大道、平山路 16000 12321 完成道路主体工程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 7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期工程 市公益性项目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 建设文娱楼,建筑面积9915平方米 2992 1000 文娱楼基本建成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 8 863新材料成果转化基地 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市科技局 新建综合孵化园、留学生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8409 2000 建设留学生创业园 市科技局纪检组 9 当涂县大公圩排涝泵站 当涂县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处 市水利局、当涂县政府 拆除重建金家涵、杨湾、青山、张拐4座泵站,改造陈公渡、中闸2座泵站 6369 2000 泵站建成投入使用 市水利局纪检组、当涂县纪委监察局 新 增 项 目 10 市福利院整体搬迁 市福利院 市民政局 总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13个功能区及配套 8600 2000 完成征地及前期工作 市民政局纪检组 11 特教学校整体搬迁 市特教学校 市教育局 征地75亩,建各类教学用房及其它辅助设施21000平方米 6000 4800 交付使用,学校搬迁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12 城市道路工程 市建设投资公司 市建设投资公司 续建江东大道三期、313省道市政化改造 20000 15000 完成道路主体工程 市建设投资公司 13 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市市政处 市建委 雨山路快车道“白加黑”、慢车道沥青路面改造,管线、路灯、绿化、旧房出新等,湖东路快慢车道、部分人行道、绿化改造、雨污管网建设等 13050 13050 建成通车 市建委纪委、监察室 合计 158630 82211 附件2: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立项情况备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项目建设法人单位 列项批准单位 列项批准文号 建设内容 及规模 年度计划工作 投资总额 年度计划投资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自筹(%);贷款(%); 外资(%);其它(%); 已落实资金 政府投资(%);自筹(%);贷款(%); 外资(%);其它(%); 备注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月报表 项目名称 上月建设工作情况 前期手 续办理 情况 招投标 情况 工程进度 工程变 更情况 其他工 作情况 本月工作计划 填表时间: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4: 填表说明 1、本《月报表》从项目立项的次月开始,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填写,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备案; 2、“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栏应填写批准单位及批准文号,主要手续有: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等; 3、“招投标情况”栏应注明招标标段、中标单位、中标价、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内容; 4、“工程进度”栏应注明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 5、“工程变更情况”应注明变更内容、变更原因、批准单位、变更后增(减)工程造价以及责任认定和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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