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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8]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3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2008年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袁书记、张市长在会上就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明确责任,现将需协调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办单位明确如下: 一、工业类项目 (一)LNG气电一体化项目 1、站线工程 (1)110KV线路第二回路路由选择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协办单位:莆田电业局、城厢区政府、秀屿区政府、市LNG筹建办 (2)LNG输气管线分输站、阀室用地报批,涉及的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出说明问题,业主要求按照省重点办协调确定的,由沿途设区市政府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关说明,保证金3万元/亩由业主出具承诺同意预留。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黄伟平 协办单位:市府办、市LNG筹建办 (3)确保LNG大道硬化在4月10日前投入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邱金财 (4)秀屿村整体搬迁涉及的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雍文水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莆田燃气电厂 (1)燃气电厂的10KV临时调试电源问题 责任单位:莆田电业局,责任人:郑尚宾 (2)500KV送出线路施工涉及的采石场、房屋拆迁问题 责任单位:城厢区、仙游县政府、秀屿区,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仁川、林斌、邱金财、林仁淮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 (3)500KV线路塔基建设涉及少量林木砍伐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薛国进 (4)淡水引水工程备用水源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责任人:林天耀、张建华 (5)LNG生活小区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二)LNG冷能产业项目 1、LNG冷能空分项目 (1)项目用地涉及排洪沟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市规划、市国土局,责任人:邱金财、郑瑞锦、黄梦龙 协办单位: 市LNG筹建办 (2)相邻布点的水泥粉磨厂粉尘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港务局、秀屿区政府 责任人:姚天基、谢国良、邱金财 2、LNG冷能低温橡胶粉碎项目。涉及的用地选址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协办单位:秀屿区政府、国土局 (三)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1、原料林基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林业局 2、码头岸线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港务局 3、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4、围海造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四)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高档纸生产项目。占用湄洲湾石化基地规划用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 (五)光电伏特生产项目。项目核准问题 责任单位: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杨兴斌 协办单位:涵江区政府、市国土局、项目业主 (六)湄洲湾造修船基地 1、海域使用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项目用地、职工生活小区和群众拆迁安置区涉及耕保地土地调整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规划局 3、岸线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港务局 (七)鞍钢冷轧项目。项目签约问题 责任单位:鞍钢冷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林龙美 协办单位:秀屿区政府、市发改委、经贸委 (八)湄洲湾火电厂二期项目 1、争取列入省“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和项目核准的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电厂二期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元模 2、严格控制二期涉及海域养殖面积问题 责任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林金波 二、交通类项目 (一)石门澳路堤工程 1、项目贷款方案问题 责任单位:石门澳路堤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王建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投公司、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银行、银监局 2、海域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石门澳路堤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王建军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二)罗屿15万吨级码头。建设和林业用地报批及项目核准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罗屿25万吨级散货码头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谢国良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港务局 (三)东吴港区3-5#泊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屡有村民阻扰,且施工的水、电接口仍未配套至港区问题 责任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林金波 (四)秀屿港区2#、3#泊位。由于项目建设单位与市港务局的开发建设模式尚未确定,影响岸线及用海办理和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市港务局,责任人:谢国良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五)东吴1、2、6、7、8#泊位。尽快成立项目建设合资公司和我市出资的资金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市国投,责任人:黄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六)罗屿大桥 1、罗屿作业区详细控制性规划问题 责任单位:市港务局,责任人:谢国良 2、水、电、通信统一配套和东吴大道线路标高及与罗屿大桥的衔接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3、项目审批的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市铁路办,责任人:林庆模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 (七)平海湾路堤工程 1、用海批复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责任人:陈四郎 协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2、前期经费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郑义波 (八)莆永高速公路莆田段。仙游城区至泉州界线路方案优化问题 责任单位:市高速公路公司,责任人:徐学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仙游县政府 三、城建类 (一)莆田客运枢纽中心 1、福利纸厂的搬迁及项目供地问题 责任单位:荔城区政府、责任人:胡国防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2、北岸供水管移建工程流标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招投标办 (二)十四届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 1、工程的招标投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责任人:林文通 协办单位:市招投标办 2、射击馆等二馆三场征地拆迁问题 责任单位:荔城区政府,责任人:胡国防 (三)仙港大道。项目用地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仙游县政府,责任人:林斌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 (四)涵港大道及配套路网工程 1、项目资金筹措问题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责任人:黄松林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安置区占用基本农田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责任人:黄松林 协办单位:市铁路办 (五)荔港大道。用地批准书正在办理中,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林天耀 协办单位:市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国土局 (六)金莆供水工程 1、项目资金拼盘未落实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跟踪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的设计优化方案的审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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