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局: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各级环境监察工作动态,切实解决监察工作动态信息滞后、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察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各地在环境监察事件中开展的特色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重点工作进展及专项工作动态。
(三)影响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二、信息编写要求
信息可用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报送。
(一)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简练,涉及的情况、数据有时效性和可比性。
(二)反映情况一般应有过程概述、问题分析及措施建议,同时要真实可靠,引用事例、数据要准确。
(三)反映的情况、问题、思路、举措、经验、建议应有新意,既有定性说明,又有定量分析。
(四)一般信息300字左右,研究分析类信息1500字以内。
三、信息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各市州环境监察工作信息每月至少要上报5篇,各县(市、区)每月报1篇,于每月25日前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信息以提交电子文稿的方式报送。
邮箱:lihbj2005@yahoo.com.cn。
四、信息报送工作考评
省局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对各市(州)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每季度通报各地信息报送情况,对工作完成不好的环境监察机构通报批评。
五、其它
各市(州)信息报送自2008年4月开始。4月10日前各市(州)要将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人:李莉电话:0431-88906285
吉林省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