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九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八集戏曲电视剧《花木兰》拍摄许可的申请收悉。经审,你公司已具备制作该电视剧的条件,予以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许可证编号为乙第01187号。接此批复后,请到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处领取许可证。 联系人:李尧娟电话:0451-82898417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