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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包干承诺问题的函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发改交能[2006]6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莆田市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出具仙游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安置包干承诺函的请示》(莆政[2006]38号)悉,经与省移民局协商,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由你市出具移民安置包干承诺函,作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的附件。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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