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单位联系工作,现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党组成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党组成员
秘书长、专员助理工作分工
一、古丽夏提·阿不都哈德尔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监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人事局、编办(机改),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和体改、督查、边防等工作。
二、各副专员、党组成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协助专员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专员张文全: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协助行署专员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局、旅游局、油区工作办公室(融合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驻乌办事处、三道岭办事处、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署法制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分管金融、保险、证券、民航(机场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二)副专员玉素甫·牙合甫:分管文体局、教育局、语言文字古籍办、科技局、地震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广播电视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知识产权局、档案局、史志办、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哈密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专院校)、哈密电大、新华书店。负责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副专员魏天哲:分管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气象局、扶贫办、供销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经局、林业公安局、星星峡检查站。主管水土草场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农牧业(抗灾救灾)、粮食、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保险、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分管哈密植物检疫站、哈密铁路动检站的工作。
(四)副专员努尔恰里甫:分管民政局、老龄办、残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司法局(劳教所)、国家安全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口岸管理委员会。负责民政、残疾人、老龄、行政执法、口岸、边防、公安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分管国检哈密办事处、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的工作。
(五)副专员高发水:协助常务副专员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矿业开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局、交通局、招商局(对外经济贸易局)、贸促会。联系分管公路总段、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医药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哈密分公司、移动公司哈密分公司、联通公司哈密分公司、无线电管理处、铁通公司哈密分公司、网通哈密分公司、哈密电业局、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业经济、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矿业开发、安全生产、乡镇企业、邮政通讯、电力及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工商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六)党组成员蒲永卫:协助行署专员、常务副专员分管计划、财政、税务、统计、民航、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的工作。
(七)秘书长许咸宜:协助行署专员、常务副专员分管行署机关和行署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法制办、公务接待工作处、应急管理办公室、驻乌办事处、三道岭办事处的工作;协助行署专员、常务副专员处理行署日常事务和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提请行署全体会议、行署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准备工作;负责行署重大决定的组织督查、反馈行署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等工作。
(八)专员助理高毅:协助常务副专员、副专员分管旅游、招商引资、计划生育、残疾人、知识产权、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副专员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