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委办: 你办《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内部行政审批项目的报告》(昆编办字〔2008〕18号)收悉,经市审改办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办增加“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内部行政审批项目。 请你办按照我市的规定,对项目进行规范细化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此复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