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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专项调研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专题调研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专题调研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2007年11月,省委、省政府对我市部分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调研,并就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省委、省政府领导指出,云南装备制造业有基础、有潜力、有特色、有优势,一定会更好更快发展,一定能做大做强做优,要把装备制造业作为全省一个重要产业发展,下大力气重点扶持,重点突破,重点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题调研会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南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6〕189号)要求,大力振兴我市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振兴装备制造业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省委、省政府对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的重要部署,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装备制造业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较好的基础,近年来呈现出较好发展态势,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产业体系。2007年,全市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172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546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04%。但我市装备制造业仍存在总体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弱,成套配套水平低,产品结构不合理,大企业集团少,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装备制造业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振兴装备制造业的信心和决心,把振兴装备制造业作为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装备制造业尽快做大做强做优。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及重点 (一)发展思路。坚持“产业集聚化、企业集团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研发生产基地,在重点领域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的装备制造基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有发展潜力、产品附加值高、效益好的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一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的重大技术装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成套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优势。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装备制造业主要产业基地建成,龙头企业集团和主要配套企业完成向基地集聚,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到2010年,力争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十二五”期间,实现装备制造业全面振兴,至2015年,争取装备制造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300亿元。装备制造业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发展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发展有基础、有潜力、有特色、有优势的行业。坚持规划先行,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支持力度,实行重点突破,重点发展: 1.以输变电设备为主的电力装备制造业; 2.以红外热成像和微光夜视系列产品为主的光机电制造业; 3.以数控机床为主的机床制造业; 4.以大型铁路养护机械为主的制造业; 5.以内燃机为主的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 6.以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为主的制造业; 7.以大中型矿、冶、化设备为主的重化工业成套设备制造业; 8.以烟草机械、制糖、人造板等机械为主的轻工机械制造业。 三、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统筹规划装备制造业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按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的要求,全力打造电力装备、机床产业、光电子(二期)、信息及通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铁路养护机械等一批装备制造业研发生产基地,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跃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坚持企业搬迁与改造提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相结合,引导装备制造企业从主城区向基地搬迁,实现装备制造企业集中集约发展;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加快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扶持产业集群核心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 (二)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后劲。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分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现代化的新型企业,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制重组步伐,整合资金、资产、设备、土地、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发展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装备制造企业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积极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参与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为骨干企业配套服务,促进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当前要重点推进电力装备集团组建,加快机床行业联合重组,以及云变、昆电缆等企业上市,尽快做大做强一批装备制造企业。 (三)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重点产业技术装备、工业自动化技术、数控加工技术、先进发电和输配电技术、光电子技术、环保技术装备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利用国际国内智力资源,在本地或异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推进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设备制造能力和技术档次,推动生产技术及工艺的进步与革新。支持企业争创国家或省级名牌产品,提高装备制造业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获得国家或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 (四)完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装备制造业存在的问题,在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技术创新、上市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实施有利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土地、规划的衔接,对重大装备制造项目和高精尖加工能力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支持企业参与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优先采购市内装备制造企业的产品。新型工业化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财政性扶持资金,重点向装备制造业倾斜。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对上市成功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奖励。健全重点企业、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落实国家鼓励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题调研会精神,振兴我市装备制造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顺势而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并于2008年6月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由市经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我市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二是由市国资委牵头,加快市属电力装备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加强与云铜集团对接。三是协助相关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组织编制电力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市经委牵头组织评审。四是由市国资委牵头,加快推进昆明机床行业整合。五是加快推进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高新区负责加快推进云南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机床产业基地选址及规划方案,由拟规划建设单位编制完成,市经委组织论证,报市政府审定;云内动力工业园和中铁建设项目,由市经委牵头协调推进。六是由市经委、市国资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出台《昆明市支持企业上市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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