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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8]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自治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9号)以及《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博州党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强化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提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博州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㈡ 基本原则。 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精神,围绕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培训目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⒉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实效。针对不同职务层次、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行业领域公务员队伍现状和特点,准确把握培训内容和形式。鼓励公务员在参加规定培训项目的前提下,自选培训和学习项目,学以致用,讲求实效,促进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自身的全面发展。 ⒊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手段,依法对公务员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建立与考核、任职、晋升相结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⒋坚持提升能力、改革创新。将公务员能力培养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对口培训等多种手段,改进公务员培训方式,按需开发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工作的灵活性。 二、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㈠ 基本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力争“十一五”期间对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政策水平明显提高。 ㈡ 主要任务。 ⒈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加强国情、区情、州情和形势教育,使行政机关公务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⒉围绕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扎实推进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各级行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到任前必须接受初任培训,其公共科目培训由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0天,专业课程培训由录用机关根据本机关工作职能及需要组织实施。 抓好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各级人事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并根据所任领导职务分级分层次进行。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必须接受任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任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在任职一年内接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县处级公务员到自治区行政学院进行任职培训,州、县市行政学院(校)对乡镇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不少于30人。 不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要求和行政机关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各主管部门对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视工作需要确定。 强化在职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有计划地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常规性全员培训,提升知识层次,开阔视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今后三年全州各类公务员在职培训每年要达到1500人次。在职培训由州、县市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⒊深入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在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中深入开展以公共行政、公共政策、 公共经济为核心内容的公共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执行力,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根据机关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深入开展与公务员岗位工作相关的管理、法律知识和办文办事的方法与技巧、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大力提倡少数民族公务员学习汉语,汉族公务员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增进民族团结,提高公务员履行职务的能力。 ⒋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和基层执法部门的公务员培训。每名基层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参加不少于12天的轮训。其中,乡镇公务员要突出执行政策、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改进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城镇街道公务员要突出依法办事、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公安、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的一线公务员要突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的培训。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认真做好每年选派乡镇长赴港澳的培训工作。 ⒌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积极鼓励、支持行政机关公务员根据专业对口、工作需要接受系统的学历教育。每年全州要选派5名左右年轻优秀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支持公务员尤其是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其他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学位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力争到2010年使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以上。 ⒍积极开展对口培训。借助湖北省对口支援博州的机遇,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口培训。聘请湖北知名专家教授来我州讲学,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效果。广泛开拓内地培训渠道,每年选派50名县级干部、50名乡科级干部参加湖北省委党校及其它院校以插班为主的培训学习。 三、实施途径和保障机制 ㈠ 组织保障。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公务员培训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要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和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组织州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对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质量评估等管理工作;州直各部门负责本机关公务员专门业务的培训;各县市负责本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㈡ 经费保障。根据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将公务员培训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各县市应高度重视并切实保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把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㈢ 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完善公务员培训考试、考核、学分管理、质量评估、办班申报等配套制度,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公务员培训使用统一印制的公务员培训证书,每人一本,规范管理。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对不按规定完成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㈣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和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培训机构要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培训质量。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培训的信息化水平。 ㈤ 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立自治州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德才兼备的专兼职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各级行政学院(校)和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应根据公务员培训的特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者培训。 ㈥ 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在精选人事部编写的公务员培训教材的同时,组织编写具有博州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创新培训模式,积极采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菜单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务实培训和能力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㈦ 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把加强培训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要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要对本地培训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培训率、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科学评估培训质量。要规范培训班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指导和带动公务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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