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四日
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年8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州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结合我州实际,就做好我州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要性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名优产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促进全州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海西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推广力度,切实将这项有利于群众、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社会的“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为重点突破阶段。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的要求,首批选择2种重点产品全部入网,重点在德令哈市进行推进和集中宣传,在7个商场布设信息查询终端,设立20台方便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从而达到实现电子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的目的。(2008-2009)年为逐步铺开阶段,2010年为全面覆盖阶段。
2006年度工作目标:2006年12月底以前,积极组织德令哈地区和其它地区的重点企业,尤其是列入种重点产品目录50%以上的产品入网;争取适合入网的省级名牌产品全部入网。在德令哈城乡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5台。
三、加大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力度
(一)积极动员鼓励州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以我州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桶装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大桶装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受理国家、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免检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质监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入网。一是将电子监管纪录情况,作为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的参考内容。二是对当年电子监管网纪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各种质量奖励。三是对当年电子监管网纪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四是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推广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简化其它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减少监督频次。
(四)择时公布入网产品目录。根据省质监局公布的28种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我州产品特点,由州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产品目录,报州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五)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要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
(六)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严禁质量不过关、不合格的产品入网。加强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一)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了“海西州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尤其德令哈市也要成立专门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全州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农牧部门负责组织化肥、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州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和落实有关鼓励企业入网的财税优惠政策。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监督管理立法方面的协调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供销社负责组织茶叶、蜂产品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州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盐务部门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广应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电子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积极、社会关注、群众拥护”的良好推广和应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