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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朔州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对市区有线电视网进行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06]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对市区有线电视网进行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对市区有线电视网进行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意见 (朔州市广播电视局)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完成市区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任务,并将其列为2006年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广电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范围和步骤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范围是市区内有线电视用户和新装用户。由于双向数字化改造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因此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必须按规划、分步骤进行。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分三批进行。列入第一批改造的有开发区、金沙苑、理想家园等49个小区(名单附后),第二批、第三批网改的小区由市广电局根据工作进度依次公布。 二、几项要求 1、全市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必须按照“一张网”的原则,在市广电局制定、的统一规划和标准下进行。 2、未开工和即将动工的居民小区全部纳入全市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整体规划。 3、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的任务由朔州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承担,并对改造和建设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运营,为用户提供直接服务。 4、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市广播电视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未经市广电局核准,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单位不得在双向数字化改造规划范围内运营。已经运营的要立即停止。对违背整体规化的私拉乱接现象,市广电局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6、市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规划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商和有线电视用户要积极配合网改工作,确保市区广电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顺利推进。 附: 列入第一批广电网双向数字化改造与建设小区名单 中国银行家属楼 豪门印象小区 锦绣园小区 阳方口运输公司家属楼 晋能小区 网通小区 工商小区 交通征费稽查局朔州分局家属楼 市质监局家属楼 朔州烟草家属楼 电力小区(佳景、枫园) 开发区家属楼 交通小区 市水利局家属楼 国税小区 市劳动局家属楼(开发区) 市委组织部家属楼 市建总公司家属楼 开发区土地局家属楼 王禹丰房地产开发小区 御龙苑小区 理想家园小区 市二中家属楼 旺馨苑一部 北旺庄新开发小区 朔州煤炭稽查队培训中心 市人大家属楼 府东银湖小区 府东长廓小区 府东瀛湖小区 市政协家属楼 雁门街商住楼 综合南商住楼 幸福家园小区 东关村商住楼 市劳动局家属楼(建设路) 城区一中家属楼 西关商住楼 金沙苑小区 新华书店家属楼 朔州建筑装潢筹备处商住楼 府西日福隆小区 朔州消防队家属楼 朔州师范家属楼 朔州检察院家属楼 市中心医院商品楼 市农业银行家属楼 旺馨苑二部 市供热公司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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