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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璧山分校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6]1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璧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成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璧山分校的请示》(璧山府文〔2005〕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璧山分校。 二、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璧山分校由璧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璧山县教育委员会管理,在教学业务上接受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和管理。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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