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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的复函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发改社会[2006]5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立项的函》(闽教发[2006]108号)悉。福建建材工业学校是一所工科专业为主的全日制中专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400人,各类实验用房3475平方米。按照《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要求,该校实验用房建筑面积严重不足。为改善该校实验设施条件,经研究,同意该校按校园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在校园内新建实训楼一幢,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实训楼。 二、建设地点:福建建材工业学校校园内。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9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450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建材工业学校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2006年至2007年。 六、同意该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具体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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