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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包头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包卫发[2006]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头医学院一附院、二附院、解放军二九一医院、局属各单位:
自2004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5月25日,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率领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对包头市此项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充分肯定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对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做了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督查组及陈副部长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拉网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的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按照《包头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找准薄弱环节和重要部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狠抓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对前一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认真核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抓住不放,依法严肃查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以及牵扯到的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国务院决定专项行动延续到年底。各地区、各单位要进行总结验收,如何评价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如何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让社会和群众帮我们监督,帮我们发现案件线索,还要通过宣传使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暴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监榇η榭鼋型四、狠抓落实,认真探索标本兼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 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结合本区和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要把医疗卫生监管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市及旗县区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从六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旗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卫生厅统一部署,七月份内蒙地区12个盟市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互查、评比活动。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各旗县区卫生局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报总结材料。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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